近年来,富县建立村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该制度将村干部家庭成员收入、住房信息、为民办实事情况、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情况、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被群众反映问题的情况等10个方面作为廉政档案主要内容,由村干部亲自填写,经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驻村乡镇干部两级审核后归入乡镇纪委备案。村干部廉政档案由乡镇纪委统一管理,实行动态监管。根据村民监督委员会了解核实的有关情况,及时更新廉政档案信息。乡镇纪委每年对村干部廉政档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向群众公示,对有疑问的廉政档案信息,村干部在村民代表大会上接受群众质询。村干部廉政档案建立以来,根据考核结果已对12名村干部进行通报表扬,对6名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3名村干部追究党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