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推行市直机关重要科室负责人交流轮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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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破除市级机关部门管理人财物、项目审批和行政执法等关键岗位干部的“中梗阻”作风顽疾,近日,汉中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公务员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市级机关重要科级岗位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

根据《办法》,市级机关重要科级岗位的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或在同一科室担任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务合计满6年且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的必须进行职务交流、轮岗。

为有序推进交流轮岗工作,针对首批应该交流轮岗的17个岗位,该市召集首批轮岗的部门主管领导、科长听取意见,深入相关部门指导制定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协助做好交流人选资格审核和职位匹配工作。同时,市委整顿办等有关部门强化督促指导,落实工作责任,规定对拒不交流轮岗的部门和单位将追究责任,并拿出该职位统一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对拒不交流轮岗和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个人给予免职或者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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