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华阴市纪委为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制定实施移送案件预审制度、乡案县协审制度和复杂疑难案件公开审理制度,实现了案件审理制度化。
对所有移送审理的案件,市纪委审理室对调查组移交的案卷材料进行预审,填写《案件移交预审卡》,并坚持违纪事实不清、七要素不全的案件不受理等“六不受理”原则。针对乡镇专职纪检干部人员少、办理案件查审不分等问题,市纪委对乡镇自办案件采取分片循环审理的办法,将全市11个乡镇划分为4个片区,每片设一个审理小组,由各乡镇纪委书记组成。本片查办的案件在市纪委审理室通过预审后,由市纪委交另一片审理小组进行审理。市纪委选择社会影响大、代表性强、定性量纪有争议的疑难复杂案件,变“闭门审理”为“阳光审理”。审理中,委托人根据所掌握的案情替违纪人员申辩,参会的人员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就违纪人员的错误事实发表看法,最后违纪人员进行自我陈述。通过公开审理,化解矛盾和冲突,减少了越级访、重复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