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门”事件暴露 公民权利保障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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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父亲上访被拘致报考遭拒的冯艳(化名)终于通过高考政审,获得了河北隆尧县公安局开具的高考学生政审合格证明,并参加了高校面试。派出所派专车送冯艳补办手续。于公众而言是值得欣慰的事,但这件事也让我们清晰看到普通百姓权益申张缺乏足够的路径。

“株连”,是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词汇,与现代法制“罪责自负”法理背离。从冯艳事件上来看,只因为“家庭背景不清白”,只因为其父参与过上访,就要失去上学的权利和资格。因为上访而会累及子女学业,这比因上访被当成精神病人抓走,更易击中上访者的脆弱之处。“权利株连”的发生表明,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着以“株连”治民的行政意识,而在这种意识之下,个体权利难以保障。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冯艳为自身权益申张的路径也并不宽阔,在政审表格被基层派出所以其父上访为由拒绝盖章之后,她应该是有过向上申诉的经历,然而最终却靠媒体的介入报道,才得以“舆论维权”成功。假如不是媒体的介入,冯艳的政审会得到上级公安部门“特事特办”的通过吗?

无论是“权利株连”,还是“舆论维权”,都显示了普通百姓的诉求路径狭窄。这不该是民本社会应有的现象。公民人人权利平等,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任何一个个体的权利本就该在权利受法律保障的正常轨道运行,而不该受到行政的“株连”歧视,或仅仅依赖舆论帮助才能维权成功。■

(据《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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