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财政局出台规定量化节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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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宝鸡市财政局出台《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的实施意见》,从预算、人员编制和经费等十二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一是明确规定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二是明确规定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三是明确规定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为保证这些指标的科学有效执行,市财政局会同市纪检委积极协商,精心测算,提出了全市今年公款国()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和用电、用油、用水支出的压缩数,目前已上报市政府,并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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