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雁塔区纪委、雁塔区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做好农村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工作的通知》,对处理农村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作出规范性规定,为管理农村党员提供了依据。雁塔区地处城乡结合部,现有农村基层党组织119个,农村党员4900多名。农村党员在农村经济发展、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社会稳定中起着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有极少数党员党性观念淡薄,组织观念不强,模范作用差。为了加强对这些党员的监督管理,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依据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条件、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办法,以及对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中应该把握的原则等内容作出具体明确规定,便于参照执行,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践性,为加强对农村党员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