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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基层 单位推行“面对面 三公开”制度
时间:2009-10-20 09:55 作者:纠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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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省在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中推行“面对面三公开”制度。该制度的主要内容是,面对面向行政管理或服务对象公开述职述廉,面对面向行政管理或服务对象公开服务承诺;面对面向行政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测评和征求意见并接受质询。其具体实施方式是,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基层单位所在地召开“面对面三公开”会议。会前,向辖区内行政管理和服务对象发出公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主持会议,纠风办及辖区内不少于
50
人的行政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会议。会上,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履行职责、队伍管理、为民服务、廉洁自律等四个方面向行政管理或服务对象公开述职述廉,公开服务承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发放测评意见表,征求行政管理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现场统计并公布结果。对行政管理和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和质询问题,基层单位负责人现场解答,不能现场解答的限时书面回复,对指出基层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全省所有基层站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面对面三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各种材料作为基层站所创建活动中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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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 干以胜同志对我省“五项制度”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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