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医保办从五个环节入手,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一是明确参保范围。该县具有城镇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从业居民、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合理的筹资标准和政府财政补贴。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20元,成年参保居民中的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学生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0元,享受低保的学生儿童、残疾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5元。财政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科学确定待遇标准。对住院费用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达50%以上。四是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将参(续)保服务延伸到社区和每家每户,广大参保居民不出社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参保、登记、缴费等工作。五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两定”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为城镇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2010年参(续)保工作,于4月份开展以来。截至7月底,该县已参保居民4750人。目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175人次,累计报销医疗费用6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