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中小企业局加强“三项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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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党内监督。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建立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等党内各项监督制度,强化了党内监督,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二是加强群众监督。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入党、重点项目资金申报、职称评定等社会关注的事项,通过局务会全体干部大会讨论后,还要按规定、按要求、按时限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时刻做到公正、透明。三是加强财务监督。1000元以上财务支出必须上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坚持资产购进、转移登记制度,做到有据可查。每季度向全局干部职工公布单位财务支出。近年来,全局未发现一笔违纪资金和一起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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