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廉政灶”是由县(区)政府投资,为各乡镇统一建立卫生、方便、节约、价廉的机关食堂,除解决机关干部就餐外,还承担公务接待职能,促进了乡镇公务接待的规范化管理,在营业性餐馆基本实现了公务“零接待”,被干部群众誉为“廉政灶”。自2007年3月市纪委在洛南县进行调研试点开始,到2008年底,乡镇机关“廉政灶”制度在全市各县(区)得到普遍推广。
一、建立乡镇机关“廉政灶”是“逼”出来的改革举措
商洛是一个7县(区)集中连片的国家贫困地区。为了大力营造“廉洁促实干、实干促发展”的新风尚,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培养干部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但是,一些乡镇在公务接待方面,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跟不上,监督不到位,以致造成少数干部在公务接待中讲排场、比阔气,大吃大喝;个别干部以接待上级领导为名,假公济私、“搭车”消费,或变相贪污、中饱私囊;加之一些乡镇长期打白条举债消费,使得一些营业性餐馆出现经营困难而走上上访讨债之路。乡镇公务接待中的不正之风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探究这一现象的主观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把热情好客与大吃大喝混为一谈,认为社会进步了,经济发展了,接待上级机关领导在机关食堂太寒酸,在营业性餐馆才有面子,以致乐此不疲;二是认为高标准接待是衡量政绩的硬杠杠,是引来资金和项目的“潜规则”,以致互相攀比;三是认为“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寅吃卯粮,债务自己不还下届还,以致欠债接待毫无顾忌;四是一些公务接待明显顶风违纪,却认为有被请的上级领导挡驾,党纪政纪难以约束,以致胆子越来越大。在这些错误思想支配下,乡镇公务接待“筷子尖上”的小问题逐步演变为广大群众憎恶的腐败大问题。如何规范乡镇公务接待,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切实树立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引起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高度关注和积极探索。尤其是新一届市纪委班子上任后,自觉按照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提出“坚持制度创新,强化制度防腐”的思路,创新乡镇公务廉政接待制度被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
2007年3月,新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普庆在批阅信访件中了解到:丹凤县庚岭镇政府拖欠临街餐馆10多万元债务,引发餐馆老板集体上访讨债,致使政府机关无法正常办公。有鉴于此,他深感乡镇公务接待管理问题严重,必须下决心进行根治。恰巧,他到洛南县麻坪镇检查指导工作期间,在该乡镇机关食堂就餐时,发现机关食堂经济实惠、干净卫生,上级来领导也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很有廉政接待的特点,他遂即向洛南县委书记刘文亮提出了把乡镇机关食堂办成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的设想,努力实现全县乡镇在营业性餐馆“零接待”目标。
2007年7月,在总结洛南县乡镇机关建立“廉政灶”的基础上,市纪委确定由各常委包县(区)抓推广,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到2008年底,全市7县(区)163个乡镇普遍建立起了机关“廉政灶”,基本结束了在营业性餐馆安排公务接待的历史。
二、乡镇机关“廉政灶”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做法
推行乡镇机关“廉政灶”制度,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性举措。为了充分彰显“廉政灶”的生命力,提高“廉政灶”在思廉、倡廉、保廉活动中的综合效果,我们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政府投入,进行规范运作,逐步形成了一套实用、管用、有用的操作办法。
1.保障经费投入。采取“县(区)拿大头、乡镇补零头”的办法,支持乡镇机关配置冰柜、消毒柜、电饭煲、电饼铛等炊具,适量的就餐桌椅、公用接待餐具;炊事员的工资,由县(区)财政统一定额预算。
2.健全完善制度。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乡镇机关“廉政灶”,按照每人每餐限额10元,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和在营业性餐馆接待。乡镇财务支出不得报销营业性餐馆的票据。
3.实行民主管理。乡镇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廉政灶”公务接待工作,并推选机关干部代表参与轮流管理;物资采购及出入库造册登记、建账管理,坚持日清月结制度;每笔接待费用核报时必须有经办人和批准人签字,严格审核报账费用的合理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公务接待开支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逐月公开,确保“阳光运作”,强化民主管理。
4.加强监督检查。将“廉政灶”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由县(区)纪委会同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乡镇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各乡镇设立公务接待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纪委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对公务接待中的违纪违规现象及时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乡镇机关“廉政灶”制度建设取得的实际效果
实践证明,乡镇机关“廉政灶”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是培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厉行节约、艰苦奋斗,亲民为民、廉洁从政良好作风的有效载体,是科学发展观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成功探索,具有普遍推广的现实意义。
1.降低了公务接待费用。乡镇机关“廉政灶”的建立,有效纠正了用公款大吃大喝的不正之风,降低了乡镇公务接待费用,节约了大量资金,缓解了财政压力。据初步统计,自建立乡镇机关“廉政灶”以来,全市乡镇机关年公务接待费平均下降70%以上,每个乡镇年均节约经费4—5万元,全市年节约经费700余万元。商州区黑山镇党委书记谢有娃深有感触地说:“现在上级来人,不论职务高低,都安排在乡镇灶上吃饭,我们的负担明显减轻了!”
2.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乡镇机关“廉政灶”的建立,不仅实现了乡镇在营业性餐馆的“零接待”,而且从制度上规范了公务接待的标准,堵塞了滋生腐败的漏洞。去年4月,某镇两名领导在经营性餐馆安排公款接待,花费了200余元。县纪委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这一问题后,立即在全县通报批评,责成两名乡镇领导承担所花费用,并对其实施警示训诫,在全市引起强烈震动。此后,市县两级纪委经过多次检查,均未发现公务违规接待的问题。
3.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镇“廉政灶”建立后,既消除了在营业性餐馆接待上级领导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廉洁从政的公信度;又拉近了上级领导同乡镇干部感情的距离,增强了亲和力。丹凤县桃坪乡干部林玉峰动情地说:“我在乡镇工作了20多年,过去从来没有和县上领导同桌吃饭的机会,现在实行了‘廉政灶’,时常和上级领导在一起吃饭,既探讨了工作,又交流了思想,心里特舒坦!”
4.填补了乡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缺失。面对一些乡镇机关用公款超标准接待的老大难问题,以往各级领导干部大会小会讲,“红头文件”年年发,但始终没有形成针对性、操作性和刚性约束的监管制度,以致使此类问题“按下葫芦浮起瓢”,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乡镇机关“廉政灶”制度的推行,建立起了乡镇公务接待的长效机制,填补了乡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缺失。
推行乡镇机关“廉政灶”制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和肯定,但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在更大范围推广,还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深入的探索研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以便充分发挥“廉政灶”的综合效应,为进一步纯洁党风政风,净化社会风气,凝聚党心民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