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煤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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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黄陵县集中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为了使此次清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县政府、监察局、公安、国土、经济发展、安监、煤炭、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工作责任明确。制定下发了《黄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的通知》,设立了举报电话。三是自查深入到位。全县11个乡镇(街道办)38个部门依照《通知》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国家公职人员投资入股煤矿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四是督促检查有力。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各部门清查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和督查,共抽查了10个乡镇、部门和3个煤矿,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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