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五项制度” 确保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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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我省推行“五项制度”以来,关中地区各市、县“五项制度”工作进展顺利,发展态势良好,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期,省纪委在西安召开了关中五市一区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五项制度”工作座谈会,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及渭南市纪委、监察局和杨凌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室分别介绍了工作开展情况。本期刊登发言摘编。

 

 

西安市:

  西安市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法规文件,以落实“五项制度”为契机,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在落实责任制报告制度中,西安市首先严把年度目标责任分解报告审核关。市纪委坚持对全市各区县、各部门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报告进行审核。其次,抓好牵头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召开牵头部门工作汇报会和对牵头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同时要求各牵头部门在年底对所承担的牵头工作作出专题报告。第三,实行工作月报告,强化报告意识。2007年省委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后,他们在全市实行了年度工作任务月完成情况报告制度,随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工作开展的动态情况。

在多措并举促进责任制报告制度落实的同时,各区县在贯彻报告制度中不断探索新思路,创造新办法,有力地推动了报告制度的落实。通过责任制报告制度的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

扎实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去年以来,全市按照中省纪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要求,在部分区县和市级部门开展了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03名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92名科级领导干部向相关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644名基层站所负责人向基层纪委进行了述廉,进行述廉的农村两委会成员达1877名。

为确保述廉工作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市本级组织部分市纪委委员深入述廉对象所在部门进行走访调研,先后在8个部门召开了机关全体干部和所辖单位主要领导大会,对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在机关张贴述廉公示接受群众举报;与班子成员和部分干部谈话了解238人次;深入16个基层单位,共征求603名基层干部职工对述廉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述廉工作的效果。

稳步进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工作。今年,省上文件下发后,市纪委与市委组织部及时予以转发,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要求。各区县结合实际,主动开展工作。截至目前,西安市13个区县均已正式出台了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考试相关文件制度,8个区县开展了廉政考试工作。全市共对277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其中处级182人,科级95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的实施,是对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的一项有力措施,特别是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暂缓任用或不予任用,是对新任领导干部的一个廉政警示。下一步该市将加大工作协调力度,逐步在市级部门干部任用中普遍推开。

积极落实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工作。西安市在4个县和89个乡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含城郊三区设置的乡镇)全面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城区各区选择一些街道进行试点。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市纪委从点名接访公示牌的制作及公示的内容,对即时接访、预约接访、委托接访的程序、方式,受理、交办、督办、答复等手续、文书、表册样式、文字资料的归档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规范,较好地推动了点名接访工作。点名接访制度实行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共接访群众730人,受理各种信访件164件,已办结156件。

全面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西安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0个涉农区县已有1162个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较好地完成了试点阶段的工作任务。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规范了村组干部的用权行为,提高了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自觉性。据统计,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村民监督委员会共对524()村级重大事务进行了监督,给村委会提出意见建议669条,有479条已被采纳。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已经初步显现。

 

宝鸡市:

  今年以来,宝鸡市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以“五项制度”引领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从制度与实践的结合上探寻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目前,全市“五项制度”推进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带动了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机制制度的创新,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

紧密结合实际,统筹协调推进。在推进措施上,宝鸡市实行一项制度、一个配套方案、一套运作模式、一名领导主抓、一个科室负责、一批典型推动的工作机制。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分级指导、逐步深化,全市各级对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由不认识到认识,由不会创新到勇于创新,把“五项制度”的规定要求变成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自觉实践。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272个;市本级组织20名县处级主要领导进行述廉述效,县区组织406名乡科级主要领导进行述廉述效;县乡两级1269名领导干部参与挂牌接访,解决信访问题1109(),越级访、集体访同比下降21%;市县410名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抓住关键环节,发挥制度功效。在推进“五项制度”过程中,该市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找准制度推进的着力点和结合点、抓住关键环节、解决现实问题上,在吃透上情、把握下情、搞好“结合”上狠下功夫,努力提升制度的执行力。

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述效制度,该市研究设定了对象选定、个人自查、廉政走访、述廉测评、督促整改、结果运用六个关键环节。首先安排任职时间长、社会关注度高的县区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述廉。在述廉对象个人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纪委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进行廉政走访,形成客观全面的廉政评价材料。走访情况专题向市纪委常委会进行汇报,并发给每个纪委委员。对述廉测评结果,当会予以公布,纪委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人,促其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纪委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回访。相关情况装入干部廉政档案,并抄送同级组织部门备案,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依据。在全市开展的30多次述廉活动中,共有500多名市县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提出意见建议上千条,其中质询意见115条。述廉制度在强化监督制约、督促履职守廉、拓展宣传教育、凸现纠偏防范上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该市突出抓了选人用人、职责定位、规范运行、待遇保障四个关键环节,着重解决监委会主任“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干得好”的问题。渭滨区是这项制度的示范区,全区104个村中有75个村已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他们为村民监督委员会赋予了七项职责、七项权限和五项义务,区财政每年给每个监督委员会拨付1000元工作经费,对监委会主任按村级副职落实报酬和奖励。各村监督委员会都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印章,各项制度上墙公示,管理比较规范,对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该市确定了“一个平台接访、多个部门承办、纪委协调督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率先示范和协调督办两方面作用。把挂牌接访与倡导实名举报、健康信访秩序结合起来,在接待上访群众的过程中了解民情民意,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解决信访问题367件,协调其他部门解决742件,纪检监察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威信得到提高。

推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本着应知应会、贴近工作、贴近现实的原则,组织专家建立了科以下干部廉政法规试题库,增加贴近现实的情景题,有效解决了照抄照搬,难以上心入脑的突出问题,促进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目标的实现,学习廉政法规知识在全市已蔚然成风。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实行党风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核报告制度,把执行报告制度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市纪委对12个县区、99个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86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报告严格审核,对3份内容不完备的报告实行了否决。同时,对执行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促进领导干部自我反省、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目标的实现。

用基层实践不断丰富创新成果,体现制度建设特色。今年,该市在抓好省上部署的“五项制度”的同时,根据宝鸡实际,又提出并开展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廉政风险防范两项试点工作,概括为“5+2”制度。目前,这两项制度试点进展顺利,已取得初步成效。

 

咸阳市:

  今年以来,咸阳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把全面落实“五项制度”作为贯彻中省纪委全会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四项措施,深入落实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在落实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工作中,咸阳市结合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在深化提高上下功夫、求实效。一是拓展范围。该市将接访领导由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扩大到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所有领导干部。据不完全统计,实施点名接访以来,全市共有908名领导干部参与了点名接访,其中乡镇部门领导干部791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117人。二是全面公示。这样既利于群众选择接访领导,又便于群众进行监督。三是规范办理。全市推行一块公示牌公布,六项制度上墙,三张表格登记,一访一卷归档的办理模式,并在淳化县召开点名接访工作观摩会。四是分类处置。该市把落实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的重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由领导包抓,分类处置。截至目前,全市接待受理群众反映问题953件,已经处理解决867件,其余正在办理之中。

抓好四项工作,积极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在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中,该市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民主推选。全市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选举产生3-5人组成的村民监督委员会2686个,并对选举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抓明确职责。制定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和程序,明确监督的内容和重点,有的还制定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章程》。三是抓待遇落实。目前,全市已有1414个村落实了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待遇,其中县财政支付的有356个村,乡镇负担的有318个村,机动地补偿的有143个村,发放误工补贴的有597个村,调动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抓作用发挥。通过抓好村民监督委员会列席村委会、提出意见建议、经授权对村财务开展审计等权限的落实,重点对日常村务公开、村民委员会决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决议执行情况和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较好地发挥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规范,抓好考前培训,严格组织考试。市纪委建立了试题库,从取题、制卷、考试、评卷、成绩公示等各个环节严密组织。加强对县市区考试工作的指导,统一制作试卷,派员现场监督。截至目前,市县两级组织考试31场,41名县级干部、350名科级干部参加考试。其中,1人因公出差进行了补考,1人成绩不合格暂缓任用。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已成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必须程序,为形成廉政法规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证,增强了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的自觉性,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抓住三个关键,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在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中,该市主要抓了三个关键:一是突出主题。着重突出个人述廉这一主题,要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不能以述职代替述廉,不能将个人述廉等同于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抓住重点。将掌握人权、财权、事权、决策权的党政主要领导确定为述廉的重点对象;将个人廉洁从政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述廉的重点内容;将评议和质询作为述廉活动的重点环节,促进述廉工作扎实有效。三是保证质量。采取事先查廉、个人述廉、社会评廉、委员询廉、组织访廉、跟踪督廉的模式,深入开展述廉工作,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保证了述廉的实际效果。目前,已有221名领导干部分别向各级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年底前还将有一部分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述廉。

突出三个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一是突出重点对象。把党委(党组)、政府领导班子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重点。二是明确重点内容。把报告的主要内容确定为12项,重点报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等。三是加强重点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专题汇报、综合考核等方式,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研判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铜川市:

  今年以来,铜川市以落实反腐倡廉“五项制度”为抓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认真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一是明确要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意见》,明确了报告内容、报告主体、报告方法和报告时限,并对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具体要求。各区县、各单位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是强化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对报告制度不落实、报告内容不完备、报告主体缺失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三是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严格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条检查,认真撰写工作报告,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上级党委、纪委。有的区县、部门还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相关措施,在制度的深化上下功夫。

()积极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2007年,铜川市就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活动。两年来,市、县两级先后有91名管权、管钱、管物、管事的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接受纪委委员的现场测评,取得较好成效。在具体工作中,该市始终做到“两个清楚”、“三个结合”。“两个清楚”即:内容清楚,要求述职述廉对象紧紧围绕履行党风廉政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职述廉;组织程序清楚,明确制定方案、审核报告、征求意见、述评结合、结果运用等工作程序,使述职述廉更加扎实有效。“三个结合”:一是将述职述廉与廉政谈话、警示训诫等制度相结合,针对述职述廉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二是将述职述廉与廉政承诺相结合,对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不兑现者,发出通知书责令其整改或通报批评;三是将述职述廉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使考核结果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奖优罚懒的依据。今年,全市确定了10名市直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作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对象。近期,已由市纪委常委带队,组织部分市纪委委员、市党代会代表深入述职述廉对象单位,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的方式,开展前期廉政走访及征求意见工作,为此项制度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稳步推进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543个行政村中已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有283个,占全市行政村的521%,选举产生监委会成员1350名。其具体做法,一是先行试点。在各区县分别选择510个不同类型的行政村同步开展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逐步扩面,稳步推进。二是加强指导。各级纪委积极组织试点乡镇、村组认真学习相关法规文件,从选举办法的制定、候选人提名、选举组织等关键环节进行指导,组织制定工作制度、运作程序、职责定位等,确保工作规范操作。同时,也让村干部和群众对此项制度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三是全面推进。在抓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快步伐,有条件的区县可全面铺开。目前,宜君县178个行政村已全面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四是认真履职。监督委员会成立后,严格按照既定工作程序,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参与村上财务管理、移民搬迁、沉陷区治理兑付、农网改造、村卫生室建设等村级事务的监督,提出改进意见120余条,被两委会采纳80条。

(四)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21名拟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及格率100%。市法院、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审计局等7个市直部门,宜君县、印台区、王益区等3个区县已组织实施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

()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全市4个区县、新区管委会以及4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面开展了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全市共受理群众点名接访118人(次),受理群众信访举报80件次,已调查处理75件,回复上访群众75件。在制度推行工作中,该市坚持做到“三公开”、“三结合”、“一解决”。“三公开”,即在机关醒目位置公开信访信息,公开受理过程,公开处理结果;“三结合”,即与领导干部大接访相结合,与机关日常接访、干部下访相结合,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一解决”,即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的区县还积极建立点名接访的长效机制,宜君县把乡镇接访领导延伸到党委班子的所有成员;王益区建立了首接负责制和跟踪督办制。点名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群众矛盾。

 

渭南市:

  今年以来,渭南市认真落实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统一部署,把落实反腐倡廉五项制度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在深化中提高、在落实中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全力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努力提供新的经验和借鉴。20069月,罗家洼乡率先在杨家陇村试点,建立了第一个村民监督委员会,之后扩大到全乡21个村,继而在全县普遍建立。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3221个行政村中已有2741个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占到行政村总数的85.1%,提前一年完成了面上的推广任务。为了完善相关制度,该市先后制定《实施办法》以及《村民监督委员会》等9项配套制度,形成了以《实施办法》管总、9项配套制度相衔接的较为完整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体系,从而大大提高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有了扎实的制度基础,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运作逐渐规范。全市已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行政村,基本上达到监督有机构、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工作有制度、运行有程序、监审有章子、活动有记载。监委会围绕强农惠农资金、村级资产与资源的处置以及其他群众比较关注的村级事务等积极开展有效监督,促进了村级干部的廉洁和农村的和谐稳定。

(二)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切实发挥责任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龙头作用。近年来,该市不断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方式以及奖惩办法,推动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向深入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根据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及时印发了《2009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一览表》,将80项任务落实到36个牵头单位和86个参与单位,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今年7月上旬,市纪委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上半年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抽查,为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市直、县直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不断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进一步提高述廉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52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市县两级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

今年以来,该市针对述廉工作已步入规范化运作的实际,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制度深化上。按照省纪委的《实施办法》,紧密结合渭南实际,对述廉办法进行修订,印发了《渭南市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实施细则》,在述廉对象、报告内容、评议方式和结果运用方面进一步加强探索,取得明显成效,深化了述廉内容,拓展了评议渠道,延伸了述廉对象。

(四)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着力增强领导干部学习和落实廉政法规的自觉性。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14个部门已对183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收效良好。

落实这一制度主要是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改进学风,加强平常的学习,必须体现重在教育的原则。为此,该市采取三条措施:一是明确规定不作考前辅导,不划定试题范围,所有试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二是考试大纲提前下发到党员干部手中,并结合廉政法规制定情况,每年进行更新。三是严格落实考试结果运用规定,并将考试结果作为拟提拔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通过以上措施,切实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知识的自觉性,巩固了教育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认真落实县乡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努力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按照群众点名要求,共接待来访群众695人次,为群众解决问题238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时开展点名接访工作。各县(市、区)都建立了规范的接访室,在机关醒目位置、媒体上及时公开县乡纪检监察有关领导的姓名照片、职务分工和联系方式等,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依纪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依纪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把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把群众评价作为检验制度推行效果的重要指标,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予以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推诿扯皮、延误问题解决,引发信访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目前,各县(市、区)90%以上的乡镇和近三分之一的县直部门已将挂牌接访范围延伸到所有班子成员。

 

杨凌示范区:

  今年以来,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纪工委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为示范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制度保障,不断把“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引向深入。

突出工作重点,分步组织实施。杨凌示范区按照“五项制度”的时间要求,区别不同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确保了各项制度的顺利推行。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2007年,杨凌示范区就已制定出台了《杨凌示范区新()任科级以上干部及新聘工作人员党风廉政知识任职考试暂行办法》,在反腐倡廉教育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今年示范区又制定印发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与考试对象、时间、内容、组织及结果运用,并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加强对廉政考试的组织实施。示范区先后三次对新提拔和拟任的2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考试,杨陵区也对拟提拔任用的30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法规考试,切实做到了“凡提必考”。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区纪委建立纪委常委联系点制度,把各试点村的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一位常委,做到从宣传动员、组织选举、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各个环节全程参与,一抓到底。在制度保障上,杨凌区结合实际制定《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农村财务审计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村民议事会、村民理财小组等村级监督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和规范运作提供保证。

截至9月底,杨陵区已在28个行政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完成计划数的933%,做到了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共对53件次村级重大事务进行了监督,涉及庄基审批、村委会建设、土地出租等10个方面;给村“两委会”提出建议74条,被采纳52条,拒绝村级不合理开支175万元。通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群众上访明显减少,村级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村级事务逐步规范,民主管理进一步深化。

()县乡纪检监察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示范区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推行以来,各级纪委通过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追究等措施,确保了该项制度的有效运行。在接访登记上,区纪委建立一簿两卡,即接访登记簿、接访卡和信访卡,来访群众可凭接访卡回执对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在接访受理上,确定专人将群众要求点名接访的受理范围内的问题进行登记,并及时联系领导接访,对于群众点名接访反映的问题,接访领导要向群众明确答复办结时限,并进行结果反馈。同时,设立公开监督电话,接受广大群众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截至9月底,区、乡(镇、街道办)两级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件次,其中群众点名接访20件次,办结18件次。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制定了《关于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向纪工委委员会述廉实施细则》,明确指导思想、述廉对象、述廉时间、主要内容、方法步骤、等次评定及结果运用等,并明确述廉对象在同一届任期内至少述廉一次,对一些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可视情况述廉两次以上,由全体纪工委委员对述廉对象进行测评,测评结果装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今年年初,杨凌区及示范区各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和内容,向示范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纪工委报送了责任制工作专题报告,报告率达到100%。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推行,有效地推动了示范区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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