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农村党组织的基数大,党员人数较多,村干部既同群众接触最紧密,又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实施者,其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农民关注的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形成靠制度决策、靠制度办事、靠制度监督的有效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着力构建村两委会民主决策的制度体系。科学的民主决策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重点要围绕民主理事、公开办事、干净干事健全完善制度,着力预防和解决科学民主决策质量不高、公开透明度不强、执行不力的问题。一是要建立重要事项听证制度。凡是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决策前,要通过听证的方式直接让群众代表参与,表达意愿,提出建议。村干部要根据建议和意见修改完善决策方案,使决策贴紧实际、贴近群众、增加决策透明度,避免决策失误。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村级民主决策的制度。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要逐步健全和完善村级民主决策的形式、民主决策的内容和民主决策的程序,坚持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代表会议为权力中枢、村委会为执行机构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组织引导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利益。三是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作用。凡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如集体的土地承包租赁、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方案等都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这样才能充分体现民意、反映民情,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着力构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监管的制度体系。村级“三资”管理是村民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要通过建立村民民主理财、村务财务公开、规范财务收支等制度,规范集体财产监管。一是要对村级“三资”进行专项清理。对农村集体土地出让、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和变异、村集体固定资产租赁、村级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清理整治,摸清集体资产家底,并进行登记造册,实行档案化管理。二是要建立严格的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建立严密的集体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确保集体资源的保值、增值。三是要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村级财务乡镇代管制度,取消行政村所有银行账户,在乡镇建立村级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各村收入缴入中心财政专户,实行监督与管理分离。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要以村为单位编制财务收支表,并向各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推进村级财务的规范化管理。四是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和审计制度。把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管理监督制度化,在公开内容上要突出重点,着重公开有关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以最大限度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县乡要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对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管理、土地承包发包、专项资金管理等热点问题进行审计,逐步建立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
三、着力构建对村干部廉洁自律评价和民主监督的制度体系。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一是要建立完善村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制度。乡镇要不断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培训,每年要确定对村干部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形成制度,教育他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增强他们的党性修养、法纪意识、群众观念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二是要以诺廉、述廉、考廉为主线,把述廉制度延伸到村级组织。去年,我们在名州镇试行,今年推广到13个乡镇,收到良好效果。具体是以行政村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按照年初公开承诺,年终述职述廉,年底考绩考廉三个步骤进行,现场公布测评结果,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实行问责,有效地督促了村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三是要全面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省纪委把今年确定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并在全省全面推行反腐倡廉“五项制度”,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了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产生程序、职责权限、监督制约和工作要求。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填补了村民自治组织法缺失监督制度的空白,是对村两委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益探索,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群众在村级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证了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但在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中要注意依靠群众选好人员,注重监督成员的代表性,强化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确保监督工作的方向性,保证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作者系绥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