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腐败现象是全球性的问题,是商品经济社会的必然产物,是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到来之前不可医治的顽症。因此,反腐败是徒劳的。”如此逻辑,看似有些道理,但充其量只是消极无为的现实主义和腐败实质受益者的“潜理论”。
不错,这些年腐败现象是很严重,有些地方还呈上升趋势。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反腐败的力度正在不断加大。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在中纪委全体会议上强调指出:“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
笔者虽属井里之蛙,但先后在若干个单位任职和工作过,也可谓“见多识广”,因此对腐败问题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认为在反腐败斗争中还存在以下几根软肋:
一,抓大放小,养小成大。抓大案要案当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常言道“杀鸡给猴看”。但是,大与小是相对不是绝对的,而且许多“大”都是从“小”长成或培养成“大”的。正如某贪官在其“忏悔录”中所言:“如果当年我当科长的时候一有错,就有人给我敲警钟或依据我的错误给予处分,我今天或许就当不到专员,也贪不到这么多钱财;如果没有这么高的赃款、赃物、赃事垫脚,我可能就登不上断头台。”真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因此,反腐败不能抓大放小。因为,官越小离普通群众越近,接触基层的人越多;及时发现这些“小领导”的缺点错误,加以警示或处分,对群众的教育越深入,越广泛,效果越好。俗话说:“万丈高楼平地起,国民素质基础始。”
二,下举上蔽,越举越提。古人云:“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贪污受贿者的事做得再隐秘,也不可能天衣无缝。有些简直就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身边的人或同僚看得很清楚:有匿名举报的,有署名举报的,也有联名举报的。可奇怪的是被举报者非但没受到查处,反倒被提拔重用或易地为官。某地就有这么一位不断被举报,不断被提拔的官场宠儿私下里得意地跟人说:“你们去告吧,不告我还没机会越级去接触那些手握大权的重要人物呢!”事实的确如此,他从一个大队书记被人一级级“举报”到副地级干部,而且很快就当上了反腐败重要岗位的主要领导。真是没想到,频频举报竟然为他步步“引道”。
类似这样的事,其实也不是什么秘密。有些人之所以越被举报就越被提拔,是因为举报到哪一级,他就攻关打点到哪一级,哪一级就受人钱财就为人消灾还给人前途。虽有“用人失察”之责任,但却很少用它去“责人”。
三,贼管捉贼,越做越贼。现如今犯法的人当法院院长、违纪的人当纪委书记、贪污犯当反贪局长、被人民检察的当人民检察长的事已不是个别现象。有人调侃地说:“这或许就叫内行领导内行吧?”这等事并非今日的创举,古已有之。
日前从《袁枚诗话》第十三卷第八十一节里读到这样一段话,篇幅不长全文照抄:“南宋末年,士大夫■簋不饬,有郑熏者素作贼,以军功得主簿,众不理焉。郑乃献诗云:‘郑熏素行本非端,熏有狂言上众官。众官作官还作贼,郑熏作贼也作官。”
用做贼的人去捉贼,从“业务”上来说,或许他更(通)懂贼性。但是最终老鼠是不可能捉老鼠的,只会合起来戏弄猫,攻击猫,甚至围剿猫。
四,榜样失范,迷途者众。各行各业各条战线都树立了不少的先进典型、模范、榜样,可近年来媒体不断披露许多大案要案中的首犯和其他犯罪分子曾经就是光彩夺目的模范、榜样。这种现象的发生,一是因为某些罪犯平时善于伪装自己,蒙骗组织,捞取政治资本;二是某些地方片面理解“发展才是硬道理”精神实质,只要经济上对当地有贡献,那怕他是贩毒得来的钱,也能“一俊遮百丑”;三是一些文妓为钱而写,只要你想出名又肯出钱,就竭尽全力为他(她)们包装,笔头一转,黑白不管。倾刻间——罪犯成了模范,贪官成了清官,枭雄成了英雄。捧与被捧,可谓“双向选择”。以致“要戴(官)帽,先上(党)报。你出票子我撰稿,管它贪官与污吏,修残补缺抹脂膏。”
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而像这样的“榜样”真是贻害无穷。
五,离任审计,形同虚设。如今虽然有“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但对离任审计基本上是走过场或补办手续而已。笔者就曾多次参加过某地的审计局长办公会议,倾听到先后两任审计局长情况汇报时的肺腑之言。他们说,审计工作说起来十分重要,做起来可有可无。特别是对离任审计,我们的审计人员刚进场,就要求作出审计结论。有时审计报告还没出来,被审计的人早已走马上任了。至于审计出什么问题?都无关紧要。有一个乡党委书记被推荐为副县级后备干部,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他有较严重的经济问题,正准备向有关领导汇报,可是副县长的帽子就已经戴起来了,在审计他在某乡任党委书记期间的财务账目时我们找他谈过话,希望他好好配合,还险些谈崩了。可是几天后,他竟成为分管审计工作的政府领导,搞得我们很尴尬,类似的事情并不鲜见。
六,一把手与一霸手。“宁当鸡头,不做凤尾”“不管单位有没有(钱),只要当到一把手”等等,无不体现“一把手”的诱惑力。因为,只要当了一把手,就可成为“一霸手”。财权独揽,人权更不分散。无论单位大小,只要是一把子,就有人前呼后拥,就有众星捧月,就有人愿意为你当“克格勃”。别说民主监督,就是私下里谁说了一把手一句坏话、怪话,甚至一句不太恭维的话,立马就会传到他的耳朵里,一双“小鞋”便应运而生。我先后在六七个单位工作过,深深地领教过一把手的威力;也曾任过准一把手,品尝到“鸡首”的甜头。一个单位从来都是一把手管制大家,很少有大家约束一把手。
虽然很多单位都配有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但必须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一把手支持你的工作,你才能开展工作;一把手同意你去办案,你才能去办案,你切不可“暗办”,否则,你这个纪委书记,在他眼里就是“违纪”书记。因为,本单位的许多规章制度和纪律都是由一把手制定或一把手同意后制定的。
七,反腐倡廉,反复创收。对腐败分子的打击,除了法纪惩处之外还实行经济处罚,这是完全必要的,特别是对经济犯罪。但是,当前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主要是以经济创收为中心:“多交钱就快结案,开除党籍改察看”“又交钱又送礼,免了局长任书记”“只要肯交钱,七年改三年”“交钱交得快,监内改监外”。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捉襟见肘,不但没有办案经费,而且还给纪检监察机关、公检法机关下达财政上缴任务。致使他们千方百计创收,挖空心事罚款。让腐败分子更加丧心病狂地捞钱,送钱,再捞钱……使广大群众对当前的反腐败斗争丧失信心,甚至有人牢骚满腹地说:“你们这样做,简直就是把党纪国法当成了‘党挤国罚’”。
以上几点,或许挂一漏万,或许以偏概全,或许一孔之见,但是决非闭门造车。对当前的反腐败斗争,虽无指导意义,却有参考价值。■
(摘自《中国杂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