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西安市新城区对2003年以来31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
该区在全市率先制订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回访教育制度》及配套的“一卡三表”,从回访教育的对象、内容、程序、反馈等方面进行规范,很好地掌握了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况、思想动态。针对受处分人员的实际情况,要求由所在单位确定专人进行帮教。回访教育采取相关人员个别了解、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找被回访人谈话、组织反馈等多种形式进行,并在回访教育结束后,由区纪委将基层单位上报的回访教育“一卡三表”进行整理汇总,建立起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档案,形成长效机制,以此作为民主评议、干部考察、年终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