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针对近年来公务接待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和严重浪费现象等问题,自2004年开始,先进行公务接待限额管理试点,随后制定出《黄陵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招待费管理暂行规定》,2007年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力度,在全县195个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务接待限额管理通知单制度。通过一年来的实践,全县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工作,有效地控制了招待费的增长。
一、明确招待标准,严格接待程序。规范公务招待费的开支范围、标准和接待程序,实行公务接待限额管理通知单制度:每次接待由接待单位开具由纪检委、财政局、监察局监制的一式两联公务接待通知单(通知单由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由经办人安排接待。在用餐标准上按照以桌定餐原则,凡属接待范围的县处级及随员每桌不得超过300元,县处级以下每桌不得超过260元。接待结束后,采取三员(审批、经办、财务)分离、三单(通知单、菜单、发票)合一的办法,凭公务接待通知单、菜单和发票到会计结算中心报账。无通知单、菜单和发票的,会计结算中心不予报账。严格审批程序,严把报账关口,实行对口接待,对口参陪,杜绝虚假票据,禁止铺张浪费。
二、强化制度措施,严格透明管理。一是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实行同城不宴请。在对外接待中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做到文明礼貌,节俭大方。不准到上级机关所在地用公款宴请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准利用各种学习、培训、开会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不准借接待、工作之名到饭店赊账吃喝。二是公务招待费实行单列记账,设立公务招待费明细科目。接待与公务或业务活动无关人员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在“公务招待费”科目中列支。主管部门不得将公务招待费转嫁给下属单位。三是公务招待费实行季报制度,定期公布。县会计结算中心在每季度末向纪检委报送各单位公务招待费支出明细表。公务招待费实行按月结算,支出情况按季在本单位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成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招待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限额管理通知单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财政部门加强对业务招待费列支的管理和监督,严把招待费支出关口,对违反规定列支公务招待费的不予报销。县纪委将公务招待费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对不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造成浪费及其它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通过实施严格的公务接待限额管理通知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工作,有力遏制了公款吃喝不正之风,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转变了干部作风,树立了良好形象,有效地控制了招待费的增长,降低了行政成本。
一是转变干部作风,树立了良好形象。结合“筑防线、保廉洁、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黄陵县把落实公务接待限额管理通知单制度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全面监督,强力约束,全县各单位住宾馆、进酒店、上馆子的人少了,上职工灶、吃工作餐的人多了。在去年6月召开的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现场会上,150名参会的领导干部每人5元工作餐,带头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树立了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狠刹不正之风,降低了行政成本。实施该制度以来,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遏制了公款吃喝风,降低了公务接待成本。据统计,全县195个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招待费较2006年同期下降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其中58个单位下降率达27.9%,行政成本大幅“瘦身”。如县交警队2006年元月至9月公务招待费14.1万元,2007年同期仅7.1万元,减少7万元;县安监局2006年元月至9月公务招待费4.7万元,2007年同期仅2.5万元,减少2.2万元。
三是规范接待行为,建立长效机制。由于政策统一,标准明确,监督有力,各部门、各单位都能自觉执行这一制度,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更加细致的公务接待方案和细则,强化管理,使“乱吃滥喝”得到有效控制。黄陵县政府办、法院、公安局、地税局等单位建起廉政灶,规定公务接待活动一律安排在单位廉政灶就餐,擅自安排在外就餐的不予报账。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县公务接待限额管理通知单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建立了长效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