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双全案警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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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坦的高速公路上,又有一串干部“栽”了!

416上午,西安市中级法院宣判:原陕西省高速集团董事长陈双全因受贿一千多万元被判处死缓,他手下的多位干部也各自领刑。

陈双全的倒下,再一次昭示出:越是权钱集中的地方,越是容易产生腐败。金融、土地、建设等部门向来都是腐败的多发之地,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近几年格外突出。交通部门为什么贪官频出?高速公路为什么成为高“腐”之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交通部门的权力太大了,高速公路上花的钱太多了。这样的诱惑,有几个人能顶得住?

凡是不受监督的权力,几乎必然滋生腐败。权大钱多,并不必然地导致腐败。怕的是:权大没人监管,钱多无人紧盯;最可怕的是,大权掌握在极少数人手里,并且为所欲为。一方面,权力过分地集中在“一把手”的手里;另一方面,“一把手”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就拿高速公路建设的招投标来说,原来也有着严格的程序,国家甚至还制定了专门的《招标投标法》。但这些看上去公平公正的程序,在权力者的手里就像是随意摆弄的橡皮。台前一套,幕后一套,看上去竞争公平,实际上暗中操纵。“一把手”的一句话,就可以主导甚至改变竞标的结果,而且这样的“一句话”往往就值几百万元。

事实上,陈双全就是这样“日进斗金”的。在不到4年的时间里,陈双全利用省高速集团董事长兼多条高速公路“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的职务之便,就捞取了千万元的“好处”——也正是这些“好处”,使他最终被判处死缓。

腐败就是这样:既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害”了很多干部。要避免这样的悲剧,就必须对症下药。

首先,解决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既不要让权力过于集中到某一个部门,更不要让权力过于集中到某一个人。其次,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不让“职务之便”太过“方便”。这既要发挥好内部监督和法律监督,更要发挥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更重要的是,要增加政府行为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而这也是外部监督的前提条件。

令人欣慰的是,党和政府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些问题,并已经着手从制度及体制等方面预防和遏制腐败。近年来,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要解决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总理还专门提到“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今年的5月1日,也就是十几天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要开始施行。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透明度的不断加大,政府的廉洁度也将不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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