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抗震救灾先进单位和个人获中央纪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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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决定,授予首批“抗震救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荣誉称号后,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再次授予第二批“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抗震救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荣誉称号。首批受表彰的9人中有我省宁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蒋明庆;第二批受表彰的5个“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8个“抗震救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中,我省略阳县纪委监察局和宝鸡市陈仓区香泉镇纪委书记李志有分别获“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抗震救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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