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强化素质 狠抓案件查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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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清形势、把握特点,进一步提高对案件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两个方面的高度概括,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总的看,十六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办案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形势仍然严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未改变,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国有企业等领域案件发生率仍在上升,高校、医院等单位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领域案件多发。这些现象在我省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就要求我们,在当前形势下,查办案件的意识只能强化,不能弱化;查办案件的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弱。

查办案件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前提条件。大量的事实表明,只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才能使教育更有说服力,制度更有约束力,监督更有制衡力,为预防和治本创造条件;只有严肃查办案件、惩治腐败,才能树立起党纪国法的尊严和权威,才能取信于民,树立起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我们强调加大治本和预防腐败的力度,但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而且必须抓紧。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这是反腐败工作始终不渝的原则,我们必须坚决遵守,毫不动摇。因此,我们对案件查处的重要性千万不能忽视,思想认识应该始终统一到党央对我们的要求上来,高度重视新时期、新阶段的案件查处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完成好我们的历史使命。

二、努力学习、注重实践,不断增强案件查办工作的能力

查办案件既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案件检查工作能力,才能有效地履行好职能,完成好查办案件工作的任务。

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政治坚定、党性坚强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只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才能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才能正确履行职责,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只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才能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忠实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才能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查办案件工作要求,在加深理解的基础上,科学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开创案件检查工作新局面。

二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扎实的业务基本功,是查办案件必备的素质。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从事案件查办工作的干部,一定要结合实际,加强案件检查理论学习和研究,加强谈话取证的方法、策略的学习和研究,加强案件调查笔录制作的学习和练习,加强对一些典型案例的剖析,加强对其他查办案件相关业务知识和规定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本领,努力成为查办案件的行家里手,不断适应新时期、新阶段案件检查工作的能力需要,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要加强法律和相关知识学习,进一步改善知识结构。案件查办工作要求我们,一定要懂得一些法律常识,熟悉与我们岗位工作相关的政策规定;了解一些金融、财会、审计以及经济、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知识。现在是经济社会和科技信息时代,腐败问题多发高发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经济领域的犯罪。同时,在查办案件当中,还要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比如省纪委在查处陈双全一案中就运用了一些现代技术手段,对突破案件、提高办案水平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不仅可以提高办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而且强化了办案过程的监督,使查办案件更加规范、安全。

四是加强工作方法的探索,掌握案件查办的技巧。查办案件的方法技巧,是决定我们案件成败的关键,方法正确问题迎刃而解,方法不当,就要走弯路;查办案件工作如果走了弯路,就可能贻误战机甚至导致查办的案子失败。我们一定要注重实践,多参与具体办案,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只有在长期的实践中才能使方法技巧运用自如。具体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长期实践、总结出一定的规律性的东西,形成办案技巧;二是全面掌握案件情况,从中找出突破案件的方法。在这方面,我们省纪委监察厅今后也要注意给大家多提供一些锻炼和实践的机会。

三、扎实工作、大胆探索,努力取得案件检查工作的新成效

当前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呈多发态势,办案工作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此,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不断取得办案工作新成效。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在原先办案工作“二十字方针”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程序合法”,使之成为“二十四字方针”,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理念的重大变化,对我们办案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要求,给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案件查办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和意义。严格按程序办案实际上是保证办案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和重要环节,也是防止我们队伍出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大家知道,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基本程序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所以,我们一定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全面理解和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规范查办案件工作的程序,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二是严肃办案纪律,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贺国强书记要求我们的案件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我们查办案件,首要的纪律是保密纪律,保密工作做不好,查办案件无从谈起。我们从事案件检查工作的干部一定要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中央纪委《关于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严格使用办案措施,严格执行办案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自觉做到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三是发掘人才资源,整合办案力量。在实践中丰富经验和强化素质是迅速提高办案能力的有效途径。省直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参与办案的机会不多,但是,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统一管理,从体制上给我们提供了有利条件。据我们掌握,省直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有部分同志具备金融、财经、法律、工程监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这对我们来说是宝贵的人力资源,要充分整合利用。我们初步考虑,对省纪委三室联系单位建立案件检查人才库,将那些热爱案件检查工作、具备一定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同志综合建档。一旦工作需要,我们可以从中挑选一些同志参与省纪委办理的案件,也可以参与省纪委协办的一些厅局的案件,以案代训、以案带培,达到既充分运用人才资源、加强办案力量,又锻炼队伍、提高能力的双重目的。

四是发挥治本功能,提高综合效果。查办案件既是治标的重要手段,也具有治本的重要功能。在办案治本工作中,要紧紧围绕遏制腐败动机和规范制约权力两个方面,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一案双报告”等有效制度,帮助发案单位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和管理方面的病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治理防范。把查办案件与端正党风、发展经济、解决民生问题结合起来,实现查办案件的政治、社会、经济和党纪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综合成效;要注意研究和把握新时期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新规律,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手段,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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