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3日)
受四川汶川大地震波及和余震影响,我省遭受了严重损失。灾害发生后,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了抗震救灾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进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涌现出许多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略阳县纪委、监察局被中央纪委、监察部授予“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宁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蒋明庆同志,宝鸡市陈仓区香泉镇纪委书记李志有同志被中央纪委、监察部授予“抗震救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荣誉称号。在这里,我代表省纪委、监察厅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向各有关部门的广大干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在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具体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围绕管好用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了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一,成立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迅速全力投入抗震救灾款物监管工作。省上成立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汉江、相忠、方方3位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监察厅,由1名省纪委常委担任办公室主任。汉中市和宝鸡市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了对抗震救灾款物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并迅速开展工作。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4次深入重灾区检查指导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汉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卫华同志不仅一直坚守在略阳县第一线指挥抗震救灾工作,而且还亲自部署全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宝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田筱虎同志先后多次深入灾情较重的陈仓区、凤县、麟游县等地,监督检查资金物资的发放工作。
第二,及时派出了监察专员,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跟踪监督。省纪委、监察厅向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协会派出5名监察专员,对抗震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进行跟踪监督。汉中市纪委、监察局派出6名工作人员,分别在市民政局接受募捐资金、物资和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的三个工作点开展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三,严明了纪律规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省纪委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及时转发了中央五部委《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对做好抗震救灾款物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纪委、监察厅公布了举报电话,民政、财政、审计三部门结合自身工作下发专项通知,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和纪律规定,发动群众监督。汉中市纪委、监察局结合中、省有关通知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纪律规定》、《关于加强救灾款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救灾钱粮发放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对及时、公开、公平、公正发放救灾资金物资的有关规定予以重申和强调,公布了3部举报电话,在电视和广播上连续播出一周,使群众可以充分利用掌握的政策和纪律规定,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干部发放救灾款物进行最直接、最全面、最有力的监督。截止目前,汉中市纪委、监察局已受理群众投诉举报81件,除个别问题正在调查外,绝大多数问题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宁强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乡镇临时流动举报点,派出2辆流动信访举报直通车巡回灾区接访,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这一做法,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宣传。
第四,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制定了一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省民政厅制定了《陕西省救灾物资管理发放流程》,明确救助对象核定办法,要求接收捐赠款物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确保救灾款物全部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让捐助者和社会各界放心满意。省财政厅制定了救灾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救灾专项资金专户储存,及时足额拨付。省红十字会、省慈善协会对单位和个人捐款,均出具专用票据,登记造册,网上公布,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省审计厅会同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制定了《陕西省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方案》,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实施跟踪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对抗震救灾款物专项审计已全面展开,并及时审计查清了有关问题,取得了很好效果。汉中市、宝鸡市部分县区对因地震造成的“三孤”、“三无”人员,实行“四审五签”制度,即由受灾群众提出申请,村民小组初审签字、村委会审核查实签字,乡镇核查小组复查审核签字,县区应急办审核批准签字,受灾群众领取款物时签字,确保了应急生活补助费和救灾帐篷等应急物资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绝大多数地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向社会公开救灾款物的来源、种类、数量和去向,做到了救灾款物分配发放和管理使用的民主、公开。
第五,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省纪委、监察厅、民政厅、审计厅、财政厅、物价局等部门联合成立四个检查组,分别由省纪委3名副书记和1名常委带队,对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的汉中、宝鸡等5个市,以及省财政厅、民政厅、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单位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宝鸡市纪委、监察局组织7个检查组,深入到各县区和受灾较重的行业、部门进行包干检查,收回违规发放给机关单位使用的帐篷45顶。汉中市纪委、监察局抽调33名机关干部组成6个检查组,深入12个县区29个乡镇57个村开展抽查。通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存在的问题,督促和提醒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切实负起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责任。
第六,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案件。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有关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投诉举报128件(次),已初核处理110件(次),其余正在调查处理之中。略阳县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4起违反抗震救灾有关规定的案件,对擅离职守和抢领、违规使用救灾帐篷的相关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对违纪违法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是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保证。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分别就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5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来我省考察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时,强调要加强对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监管,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重庆视察抗震救灾工作时明确指出,要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贪污、挪用、截留的,要严惩不贷,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及时投入到抗震救灾最需要的地方。5月28日,贺国强同志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上部署了当前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要重点抓好的七项工作,强调要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切实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刚才,省审计厅通报了开展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工作情况,就下一步审计工作重点作了安排部署。汉中市、宝鸡市、宁强县的负责同志分别就加强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作了发言,回顾了前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讲得都很好。下面,根据中央和中央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我就做好下一步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社会各界非常关切,人民群众十分关心,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这次抗震救灾是在一个对内对外十分开放的状态下进行的。灾区情况和抗震救灾工作信息的及时发布,使得群众在第一时间迅速了解灾情,也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的同情与支持。救灾信息的公开,捐款捐物的广泛性,也使得群众和国际社会在这个阶段会更多地关注群众安置和恢复重建方面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特别是社会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能否管好、用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不仅关系到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顺利进行,而且还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凝聚力,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大灾大难面前的一次严峻考验。如果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能够公平、公开、公正、规范得到管理,有效地进行监督,及时地拨付、发放到受灾群众手里,党和政府就能得人心。如果出现监管失误,就会严重阻碍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进程,严重影响社会各界支援灾区的积极性,严重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灾民的情绪以至于社会的稳定。
当前,抗震救灾工作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工作重点已转到安置受灾群众、组织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上来。我们一定要正确分析目前抗震救灾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到加强监管的任务仍然十分紧迫、十分繁重、十分艰巨。要认识到受灾群众安置、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不是短时期内可以完成的,灾区重建搞多久,资金物资的监管就要持续多久;认识到国家调拨和社会捐赠中投入灾区的资金物资规模更大、更集中,监管工作的难度也更大;认识到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将更多地通过有关部门来运作,搞不好容易出现暗箱操作。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对人民认真负责的态度,毫不放松、持之以恒地抓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让中央和省委放心,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
二、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强化监督,是确保抗震救灾款物不出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各地各部门当前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分配、拨付和发放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对中央和省委有关抗震救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受灾群众的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具体工作环节、深入到受灾群众之中,摸实情、摸真情,对涉及灾区群众基本生活、资金物资集中、群众关注度高、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和环节,特别是板房、帐篷、彩条布等群众基本生活物品的发放等,要盯住不放,严防出现问题。要对救灾款物募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每一个环节,对所有涉及救灾款物募集和管理使用的部门和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出现断层。要突出重点,着重对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单位接收款物是否做到“手续完备、专帐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进行检查,保证捐赠款物全部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不被挪作他用;要着重对灾区接受、管理和使用救灾款物的重点部门、单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审计机关要对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进行全过程审计,进一步加大审计的覆盖面,切实做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到达哪里,审计就跟踪到哪里;涉及哪个环节,就审计哪个环节。特别是针对审计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多头募集管理救灾款物;救灾款物发放领取的手续不完备,发放中优亲厚友;救灾资金存放个人账户,管理不规范;收取建设规划费、重建保证金等问题,提出有效对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不发生问题,尤其是不能发生重大问题。
三、坚持公开透明,做到阳光救灾、廉洁救灾
公开透明是保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合理有效使用的基础,也是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疑虑误解的重要途径。要把公开透明贯穿于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及时、实时地公开信息,做到阳光透明。多少钱、多少物资,都要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不能藏着掖着,向群众交一个明白账、放心账,敢于让群众监督。要主动公开抗震救灾款物的来源、种类、数量和去向,市县两级要重点公开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乡镇要重点公开抗震救灾款物的发放情况。要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使群众熟知中央和省委关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政策措施,让群众更多地参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决策和实施,避免个人独断、暗箱操作和随意分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国家的投入和社会各界的爱心。要定期向社会及接收捐赠的部门和单位公布灾区需求信息,引导协调社会捐赠资金物资合理投入,避免救灾捐赠款物无序和重复投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要及时总结基层在阳光救灾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在全省大力推广。同时,要把注重预防、重在建设的要求贯穿于加强抗震救灾款物监管工作全过程,注重建立完善强化管理和监督的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做到防范在先。
四、严格执行纪律,坚决查处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救灾款物是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血汗钱,也是灾区人民的救命钱、安家钱,这条“高压线”谁也不许碰。贺国强同志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汇报会上提出了“三从”: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和中央纪委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对贪污、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救灾款物,趁机发“国难财”的,必须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发现一起,迅速查处一起。不仅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对在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也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及时公开曝光。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对群众反映、社会关注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公开结果;对新闻媒体揭露的问题,要认真进行了解,注意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查处。在这里,我强调一下,要注意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对涉及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的一些问题,要审慎对待,认真研究,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正确引导舆论,为抗震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现在全年时间已快过半,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按照中、省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工作,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在全力做好抗震救灾款物监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今年反腐倡廉重点任务的落实,既确保抗震救灾的顺利进行,又完成好年初部署的各项任务。一要抓紧抓好中央《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5月30日,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赵乐际作了重要讲话。省委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即将下发执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狠抓《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落实,特别是要抓好任务分工,明确每一项任务的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和具体责任。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情况列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履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二要抓好,“三项检查”工作任务的落实。近期,省纪委、监察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由4名省纪委副书记带队分赴各市(区),重点检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执行“七不准”要求、清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财政资金、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款物的监管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群众监督。结合开展“三项检查”工作,要检查省上关于行政经费压缩6%的政策落实情况,认真治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确保公用经费支出更多地用于抗震救灾,把资金更多地用于需要救助的受灾群众身上。三要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全年目标责任考核,紧紧围绕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总结上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既要总结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又要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下半年工作措施和打算,确保全年反腐倡廉任务的圆满完成。
同志们,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抗震救灾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