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第一年、改革开放30周年和各级纪委重建30周年的春天,党中央制定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让我们老百姓心头为之一亮,精神为之一振!我们从这份文件中,读出了党中央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和实际行动。
“如果任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最终将导致经济衰退、政治动荡、文化颓废、社会混乱的状况,导致党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到那时党心民心就无法凝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无法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就无从发展。”“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制定惩防腐败五年规划,进一步把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正是我们的党保持这种清醒和忧患意识的具体表现。
反腐败是新时期的一场严峻的政治斗争,其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已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要赢得反腐败斗争的最终胜利,一劳永逸、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都是不现实的。必须完善总体部署、做出长远规划,同时又需要确定近期目标,打好一个又一个阶段性的战役,积小胜为大胜,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今年制定的《五年规划》,既是对反腐败总体部署的完善,又是对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化和阶段性安排。求真务实,踏实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取得一个又一个阶段性的胜利。
惩防腐败《五年规划》的制定,还意味着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五年规划》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的阶段性特征和党的建设的新任务,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必将通过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和效率,促进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当然,再美好的蓝图,没有艰苦卓绝的努力,是难以成为现实的。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许多工作要做。各级党委、政府不能一提反腐倡廉就认为是纪委、监察局的事,要自觉承担领导责任,明确分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大量的反腐倡廉任务是党和政府工作的份内之事,而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工作去搞,才能取得更为明显的成效。纪委、监察局的主要职能是协助党委、政府组织协调好反腐倡廉工作,监督检查党委、政府落实反腐廉工作任务的情况。只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都发挥作用,《五年规划》就一定能落到实处,老百姓期盼的官员清廉、政治清明的社会一定会到来,我们的党、我们的小康社会、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大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