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延安精神指导和推进《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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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大的延安精神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财富,过去是、今天仍然是我们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法宝。中央《工作规划》是今后五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坚持用延安精神指导和推进《工作规划》的落实,努力使党风政风行风得到进一步好转,各类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充分认识用延安精神指导和推进《工作规划》贯彻落实的重要意义

延安精神,就是艰苦奋斗的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开拓创新精神的高度提练和概括,内容博大精深,是我党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一笔重要的精神财富。在反腐倡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既要有理论上的创新、也要有实践上的突破,更要有成效的体现,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需要做很多艰苦细致的工作,我们只有发扬延安精神,把艰苦奋斗、关注民生、从严治党、改革创新和理论联系实际等优良传统贯穿到各项工作当中,才会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有力的举措,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自觉抓好以延安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打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基础

60年前,在延安整风运动中,我们党提出了一条著名的方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我们党坚持这一方针政策,教育和挽救了许多犯错误的同志,促进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保证了革命的胜利。因此,在推进《工作规划》的落实中,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抓好以延安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党的作风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净化思想、纯洁灵魂、坚定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自律意识、廉洁意识,坚持做到“出污泥而不染”,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带头做“为民、务实、清廉”的模范。

三、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延安精神,加强对权力监督制约的力度

我们党历来都十分重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批评监督,更注重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是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这一优良作风,基本上是在抗日战争时期逐渐形成,通过延安整风运动完全成熟的,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是中国共产党始终能够坚持正确的革命道路,取得革命胜利的重要法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进一步发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并给这一优良作风赋予新的科学内涵,建立健全良性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将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用党内监督带动和促进各方面监督,提高监督效果,逐步形成监督的长效机制。当前,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确保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坚持从严治党的延安精神,严厉查处腐败分子

我们党在延安时期,边区政府两个施政纲领不仅提出“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而且还规定“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现在我们国家正处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预防和惩治两手都要抓、两手要硬的方针,加大对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商业贿赂等案件的查办,对腐败分子,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迁就,努力用严厉查处腐败分子的实际效果,切实维护国家法纪的尊严,提高党的威信,取信于民。而且要通过查办案件的威慑力,提高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强制力和改革的推动力,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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