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原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投资环境当作促进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工程”来抓,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一些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部门、行业的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全县社会经济事业健康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一、抓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量大面广,头绪多,任务重,工作中县委始终抓住各级领导这个关键,层层落实责任。一是县上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自2002年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优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来,逐年予以调整充实,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定期研究部署纠风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二是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具体抓。每年初,县政府都分别与各行政管理、执法部门签订年度“优化发展环境暨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细化部门职责和任务,明确各部门“一把手”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调动了主要领导抓此项工作的主动性,使部门和行业真正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纳入行业管理,逐步完成了要我抓为我要抓的转变。三是任务分解层层抓。将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项落实到部门单位,并由部门单位进一步具体分解到责任股室和人员,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限和标准要求。
二、抓宣传,不断提高认识
近几年来,县委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和认识水平,着力在全社会营造优化发展环境的舆论氛围。一是以会代训抓教育。每年,我县都要至少召开一次全县性的优化发展环境暨纠风工作大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向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总结通报上年度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安排部署当年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及要求。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在县电视台、《今日三原》分别开办了《行风之窗》节目和《政风行风直通车》专栏,同时在县政府网站上开设专题版块,大力宣传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规定,定期刊登信息和通讯,大张旗鼓地报道宣传优化发展环境的正面典型,跟踪曝光破坏投资环境的反面典型,公开部门、行业的“优化发展环境承诺”和监督举报电话。
三、抓重点,推动整体工作
在积极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抓好面上工作的同时,县委以优化投资环境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核心,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推动了全县优化发展环境和纠风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及纠风集中整治活动,不断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近年来,陆续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选优评差”活动、纠正不正之风集中教育整治活动、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政府诚信年建设及优化发展环境“百日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解决纠正了一些有影响的典型问题。二是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不断督促、规范行政行为。县优化办、县纠风办主动深入基层,先后开展涉企收费情况、关于机动车辆收费罚款情况、“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实情况、重点项目落实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和涉农收费情况、“一城五园”企业周边环境、公路“三乱”等事项的专项检查。三是严抓典型案件的查处和纠正。近几年来,先后查处纠正了县工商局年检违规收费、县环保局违规收费、县工商局基层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以及教育乱收费等方面行业不正之风及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问题共计30余件,通过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切实起到了震慑警示教育的作用。四是不断加大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容环境的整治力度。连续开展了针对药品食品市场、农资经营市场、城乡集贸市场、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环保等方面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对一些占道经营行为、马路市场以及“脏、乱、差”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和规范,市容市貌得到根本改观,并于2006年底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的复核验收,目前正在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
四、抓制度,加大治本力度
优化发展环境暨纠风工作重在治本,其核心是制度的建设和落实。近几年来,围绕长效机制建设,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建章立制和源头治理工作。一是建立了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制度。2004年,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三原县委、三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后又于2007年重新进行修订,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制定了考核奖惩办法和责任追究主体。同时强化优化发展环境的组织办事机构,县委专门发文明确将优化办作为一个长设机构,设置6个事业编制,并抽调得力人员,配置监督检查工具,强化工作力度和手段。二是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切实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在与投资关系密切的30多个综合执法部门和单位中推行服务承诺制。同时,县上和各部门都相继出台违反承诺事项的处理办法和责任追究规定。各部门在认真落实承诺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引导办理制等效能制度,并推行全程引导式服务和“集中并联”办公,不断精简审批程序,切实缩短办事时限。三是不断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确保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2004年,我县下发了《关于对在县企业实行20个平静工作日制度的通知》,在此基础上,2005年县政府制定出台《三原县涉企检查审核和管理办法》,2008年,县优化办和经济发展局结合实际,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逐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杜绝随意检查、多头检查及检查频次高等乱检查的现象。四是建立帮扶企业制度,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确定娃哈哈、中瑞家俱等10户企业为企业负担监测点,不定期进行动态监测;实行《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点制度》及向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五是建立并严格实行优化发展环境暨纠风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在年度综合岗位目标考核中严格执行“一票否决”的同时,还先后出台《关于对行政执法过错、失职行为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严明招商引资有关纪律的通知》等责任追究规定。六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受理、快速查办机制。县优化办、县监察局及各部门和行业都分别设立公布优化发展环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由专人负责,并确保在第一时间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严格实行案件查办责任制,督促快查快结。七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对全县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应公开的事项进行审核登记,并编印成册,并通过县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公开栏向社会公示,逐步形成阳光政务。八是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的清理。共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3项,合并10项,改变审批类别11项,并对保留的287项行政许可项目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行政许可层级监督等配套制度,规范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
五、抓监督,健全约束机制
近年来,我县从健全监督机制入手,在强化纠风、优化办组织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同时,主要抓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抓队伍,健全网络。为加强对减负治乱工作的有效监督,县政府聘请15名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监督员,县纠风办、优化办在企业聘请10名企业负担监督员,在乡镇9个村选聘9名农民负担监督员,在社会各个层面人士中选聘15名优化发展环境义务监督员。通过上述举措,建立了涉及方方面面的监督员队伍,健全了监督网络体系。二是抓评议,广开言路。县纪委、优化办各设一部投诉电话,畅通言路。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民主评议行风活动。2002年以来先后11次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乡镇机关、村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县级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层面群众和代表,对县属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的行政执法、收费、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和质量等方面情况,通过发放测评表、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全县,旗帜鲜明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并对每次测评中排名后三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即年终的岗位目标综合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档次。三是抓舆论,加强新闻监督。
六、抓服务,促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一是建立县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全体县委常委、副县长及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人人有包抓项目,人人有联系单位,人人坚持定期深入企业,现场办公,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坚持开展入企调研活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主要领导及县优化办等部门干部每年都开展“入企业、访企情”活动,平均每年走访企业40余户,深入了解税费负担情况、部门执法情况及服务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就政府部门存在的问题以一定形式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责成其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三是深入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近年来,全县引进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0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27个;合同引进外资83.6亿元,实际到位资金41.7亿元;208个工业项目已经建成投产。杭州娃哈哈、河南白象、香港中瑞、福建恒安、鑫宝钢管等一批知名企业落户三原。今年1~8月份,规模工业总产值完成39.96亿元,增长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