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ll一2015年)》。
《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到2015年,药品生产要100%符合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安全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会议明确了药品安全的7项重点任务。其中要求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健全问题药品与退市药品召回处置制度。开展医药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对严重违规、失信者实行行业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