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裸官”不能担任党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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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结束的广东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全票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对“裸官”不能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领导职务的规定得到广东省委委员共鸣。

针对新近出现的情况,《决定》有许多新规定。比如,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领导职务。同时,积极探索加强监督党政正职的有效途径,落实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行政审批等制度;探索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财产报告制度;探索领导干部利益回避声明承诺制。综合运用审计、巡视、信访等监督手段,构建立体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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