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应当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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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意见》对案件审理工作的地位作用和职能做了进一步的强调,对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本文结合学习《意见》的体会,就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应当把握好的几个问题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正确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地位,把握好案件审理工作与案件调查工作的关系

《意见》开宗明义地指出:案件审理是纪检机关查办案件的法定程序和必经环节。这一表述,明确了案件审理工作的地位,案件审理是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要消除领导对案件审理工作重视不够的模糊认识。实际工作中,有人认为,审理工作没地位,领导对审理工作不够重视。这样的认识显然是模糊的,无论从理论到实践都说不通。从理论上讲,纪检监察的每一项工作都是“一把手”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哪一项工作没有做好,“一把手”都要负责任。因此,“一把手”不可能不重视案件审理工作。贺国强同志就强调指出:“案件审理室是综合性把关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地位重要,作用特殊,关系案件质量,关系党的事业。”这一重要指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地位给予充分肯定,对案件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的每一项工作,包括审理工作在内都有分管领导,哪一项工作做不好,分管领导都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因此,分管审理的领导更不可能不重视案件审理工作。从实践上讲,案件审理是法定程序和必经环节,本身就是对案件审理重要性的规定和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视,在实际工作中已经成为各级常委会和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处理案件的重要工作制度。二是要消除重案件查办轻案件审理的模糊认识。这一模糊认识同样具有普遍性,有必要予以澄清。案件审理是案件质量的把关部门,是最后一道关口。这也表明,保证案件质量不只是案件审理部门一家,案件查办工作同样是保证案件质量的重要部门和重要关口,案件查办工作是保证案件质量的源头、基础,离开了案件查办工作的不懈努力,案件审理又能如何把关。实践中,我们都会有这样的体会和感受,一个案件,查办的水平越高,审理的难度就越小,审理也就越容易。因此,重视查办工作,才能为案件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重视查办工作就是重视案件质量工作,也体现出对审理工作的辩证的重视。三是要正确把握案件审理工作与案件查办工作的关系。用哲学的观点看问题,案件审理工作与案件查办工作之间构成了对立统一的关系。案件审理是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两者之间的统一性;案件审理工作对于案件查办工作的监督制约、审核把关职能构成了两者之间的对立性。这种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给我们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奠定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指导思想,即:要用统一的思想做好对立的工作,用对立的方式达到统一的目的。因此,不能将审理工作同案件工作分割开来看谁重谁轻。我们必须克服就审理工作谈审理工作,简单孤立地看待审理工作重要不重要、重视不重视等模糊认识。只有确保案件的质量,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才是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这也是案件审理工作和案件查办工作共同的目的。

二、正确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职能,把握好审核把关、监督制约与支持配合、沟通协调的关系

案件审理制度的建立,就是对于案件查办工作的审核把关、监督制约,不受监督的权力容易被滥用。审核把关、监督制约的目的,就是防止案件调查权被滥用,造成冤假错案。但绝不是限制查办案件权力的正常行使和发挥,恰恰相反,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查办案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发挥。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方法,那就是如何审核把关,如何监督制约。首先,要学会在支持配合中审核把关、监督制约。在现实工作中,往往出现审理部门同案件部门发生工作矛盾,审理方面总希望案件调查方面多查一点,证据更完善一点,案件调查方面总希望审理要求得松一些,差不多就行了。这种心理常常导致两个部门的不愉快,甚至发展到个人之间的情绪和矛盾。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学会支持配合审核把关、监督制约,就能从自身克服你查我审的简单思维定势,用审核把关、监督制约的职能支持配合案件查办工作,最大限度地、积极主动地取得案件查办工作的理解和信任,从而完成相互支持配合的工作,保证案件质量。其次,要学会在沟通协调中审核把关、监督制约。沟通协调,是十分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在案件审理工作与案件查办工作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中,沟通协调是从对立走向统一的重要桥梁。案件查办工作要十分清楚,案件调查由于面临着十分复杂的现实情况,调查工作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问题,造成某个方面证据上的薄弱甚至漏洞。案件审理中指出问题,提出补证要求是一种正常存在,是职责所在。案件审理工作也要认识到,调查工作由于受复杂的情况影响,案件调查也不可能穷尽所有的问题,做到十分完美,不能够、也不应该事无巨细地提出工作要求。对于影响案件质量的主要问题,案件审理必须坚持原则,毫不含糊,学会在沟通协调中解决好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审理部门和审理干部要研究沟通协调的特点规律,掌握沟通协调的方式方法,建立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疏通沟通协调的工作渠道,消除影响沟通协调的情绪障碍,在沟通协调中解决问题,履行好工作职责。第三,案件查办部门要学会借助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能为案件工作服务,提升案件查办的质量。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是查审双方共同的责任,案件审理工作所做的一切,都是为案件查办工作锦上添花,为了案件质量更高,最终受益的是案件查办工作。案件查办部门要主动地、自觉地从这一角度看问题,理解支持审理工作,搞好工作配合,通过审理的过程,使案件调查工作更扎实更有效。

三、正确认识反腐败形势的客观要求,自觉与案件查办工作形成合力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是案件查办工作和案件审理工作面临的客观现实,“两个依然”的形势对案件查办工作、案件审理工作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依然是我们面临的长期任务。在这种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任务面前,案件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同案件查办工作一样,就是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打击和惩处腐败分子。案件审理工作要正确认识形势:第一,党中央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我们党历来主张坚决反对腐败,对腐败现象历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党中央一再表明,对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一经发现,不论涉及到谁,不论职位高低,坚决查处,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第二,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给案件查办工作以充分的法律依据。中央纪委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案件查办工作的政策法规,严格要求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各级领导对查办案件工作高度重视,对案件工作实行了坚强有力的领导,重大案件亲自安排部署,重要案件亲自抓。第四,案件检查部门的同志,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勇挑重担,不畏艰辛,勇于奉献,敢于斗争,不怕牺牲,为案件查办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等等。所有这些都为查处腐败案件,保证案件质量发挥了十分关键和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案件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十分坚实的保证。案件审理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要求做好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精神。以案件审理工作的新成效支持配合、服务保障案件查办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审理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审理业务知识,练就过硬本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以作为求地位,以工作求支持,以成效求影响。以审理工作的优异成绩同案件查办工作一道,共同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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