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日前开始实施,《规定》对农民工的工资标准以及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如何处罚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指出,用人单位应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要实行实名制管理,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后,应从招用日起10天内,持农民工名册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时规定,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用工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期足额支付工资,需要缴纳补偿金或罚款。
据了解,如果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追查25%的补偿金,拒不支付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处以农民工工资和补偿金的二到五倍罚款。
《规定》还要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收到工程款后,应优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用人单位还可以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