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甘肃省将对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或者征地补偿不落实,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领导干部予以问责。
依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印发的《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国土资源管理规定行为问责办法》,违反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规定,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或者征地补偿不落实,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或者先保后征(即征即保工作不到位),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影响社会稳定的,将对党政主要领导及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