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阳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坚持把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待遇作为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保障,采取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方式,积极协调落实监委会成员的待遇,不断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有力促进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截至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村监会主任补贴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各县根据财政状况确定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4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