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运行可视可控可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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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汉中市国税局针对税务系统点多、面广、线长,执法要求高、廉政风险多、预防任务重的实际,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理论植入惩防体系建设之中,把反腐倡廉各项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之中,积极探索建立了适合全国税部门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风险评查、过程控制和动态改进,让权力运行变得可视、可控、可纠,最大限度地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取得了明显成效。

风险评查——让抽象权力变得可视

汉中市国税局在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时,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引入其中,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以流程图的形式将7大类183个业务流程描绘出来,按照“人人都查找,人人受教育”的要求,全员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找出每一个工作流程中的权力点和潜在风险,并进行公示,使抽象的权力变得清晰、具体。对排查出的21个廉政风险事项,53个廉政风险点,根据风险发生机率、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因素将风险点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将全部风险点及其特征、成因、风险等级等汇编成《岗位风险手册》,为精确控制岗位风险明确了目标和重点。

过程控制——让权力运行变得可控

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的控制,防止权力越界或失控,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核心。在风险排查的基础上,突出高危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通过分权控制、流程控制、网络控制和外部控制,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控,使廉政风险变得可控。

分权控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凋的权力结构,对不符合“三权”制约的50项岗位职责进行凋整,对减免税审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税收管理事项实施分权制约,分别由法规、税政、税源管理和监察部门负责审批、执行和监督;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由市局进行审理。限制自由裁量权,对8类58个自由裁量点税务违法行为分档分级细化处罚标准,压缩执法人员“寻租”的空间。对高风险管理岗位人员实行轮岗,先后有58名执法一线人员实行了岗位轮换。

流程控制。对12类涉税审批事项进行压缩,使原来12个环节60个工作日才能办结的涉税事项被压缩到5个环节20个工作日,精简报表文书58种。

同时,市、县局定期对基层税收执法行为实施监督,监察部门实施效能监察。完善财务内控机制,事前严格执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事中合理授权审批项目和金额,实施多级复核;事后定期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通过环环相扣的流程控制,最大程度防范腐败行为发生。

网络控制。将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运用于廉政风险防控之中,促进权力行使公开化、透明化、标准化,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保障权力规范行使。上线运行税收征管软件、综合办公系统,电子评税系统等税收业务管理系统,将税收管理各项制度规定转化为控制节点,税收执法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全程留痕、可查可控,使得业务决策、审批、执行与信息流相统一,实现对权力运行的“痕迹管理”。在此基础上,利用内控促廉管理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税收风险管理系统、限时办结监控查询系统等,对税收管理行为特别是高风险点实时监控、发布预警,筛选错误执法信息并追踪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实现对税收工作特别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嵌入式监督,有效提升了监督效能。截至今年6月份,该局内控促廉管理信息系统对425件工作事项进行了事前风险预警,对321件工作事项进行了事中监督控制,对442件工作事件进行了事后核查处理,且系统发现的风险疑点有明显下降的趋势,实现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的目的。

外部控制。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税务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政务信息,全面公开办税流程、权力依据和办事结果,实施阳光定税、阳光退税、阳光监控、阳光稽查,让税收管理权回归公共属性,防范权力滥用。

动态改进——让权力运行变得可纠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一个动态的闭环运行过程,在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监督等环节周而复始地运行过程中,不断发现新的风险点,纠正权力运行中的偏差,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动态和常态化运行。

建立考评机制。配套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考核办法,对推进防控机制建设、内控促廉系统的日常管理、预警任务的核查处理,风险事项核查的质量优劣、系统运行维护等5个方面制定了15个详细指标,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科学性和执行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修正和完善控制流程和措施,避免和纠正惩防体系设计缺陷和执行偏差。

建立改进机制。建立全程动态改进机制,对风险预警除进行核查外,还通过梳理工作流程,参考风险评估结果,对税收管理各领域应建立的制度作整体筹划,通过制度改进,防范廉政风险。近年来。汉中市国税局先后完善了工作规则、政务公开制度、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办法、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办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等一系列总体控制制度。对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建立和完善督察内审双向反馈工作制度、税务稽查“一案双查”制度、税收执法责任制追究制度、个体工商户电子评税等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重大案件集体审理等制度,有效地分解权力,化解执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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