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甚至收敛钱财,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干部群众不满。今年以来,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出台具体规定,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表现形式
(一)规模越来越大。“喜事越办越阔,丧事越办越长”。结婚庆典,宴席一摆三五十桌,甚至百八十桌,迎亲车辆动辄一二十辆,招摇过市,浩浩荡荡。婚庆现场越来越像演唱会和走秀场,中等规模也要花几万元。丧事从入殓到出殡,少则三五天,多则十多天,“吊唁”人员“成群结队”,络绎不绝。
(二)档次越来越高。宴席设在当地高档酒店,每桌消费大都在千元以上,名贵烟酒和豪华用车更是司空见惯。
(三)范围越来越广。宴请对象有亲戚、同学、朋友、同乡、同事,甚至扩大到下级和日常“交往”人员。
(四)名目越来越多。原来只有婚丧嫁娶才广泛进行宴请,现在不少领导干部遇到子女升学、参军,老人过寿以及本人乔迁等都要操办一番,甚至借机敛财。黄陵县工商局原局长刘某某在其父三周年时大肆操办,并在会上婉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经查实后就地免职。
(五)手段越来越巧。采取化整为零、掩人耳目等方式,要么打“持久战”,今天十几桌,明天十几桌;要么打“游击战”,今天到张三酒家,明天到李四饭店;要么打“运动战”,今天请亲戚,明天约同学,后天邀同事,要么“退居幕后”,让朋友、同学或下属出面组织,想方设法逃避监督。
二、原因分析
(一)历史因素。一是受陈规陋习的影响。婚丧嫁娶讲排场、摆阔气等陈规陋习的影响可以说是代代相传,根深蒂固。二是受封建礼教的影响。把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当做孝敬老人、关爱子女的一种表现,竞相效仿。三是受迷信思想的影响。在丧葬中大搞迷信,请道士做法术,“兴师动众”、巨资建坟等现象屡见不鲜。
(二)人为因素。一是攀比心理。一些领导干部自以为“出人头地”,在虚荣心的作祟下,想借婚丧嫁娶之机光宗耀祖,显摆身份和价值,最后慢慢演变成相互攀比,而且愈演愈烈。二是补偿心理。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原来自己送出去的礼金太多,遇到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自己吃亏。还有的人刻意在生活中“制造”各种值得庆贺的事,以达到收回礼金的目的。三是敛财心理。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和社会影响,替别人办了很多事情,积累了不少人情,认为借婚丧嫁娶收点礼金、礼品理所当然。四是从众心理。由于大操大办风气由来已久,致使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别人能做,自己也能做,随波逐流,盲目从众,思想上麻木不仁,行动上不克制、不制止、不抵制。五是侥幸心理。婚丧嫁娶方面虽有规定和要求,但因此受到处分的干部为数不多,导致有的干部认为即使查处也不一定会落在自己头上。
(三)社会因素。一是西方价值观念侵蚀。改革开放以来,西方一些错误的消费观念乘机而入,既影响了人民群众,也腐蚀了党员干部。部分领导认为“钱就是用来花的,只要有钱就应该消费”。二是铺张浪费风气助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铺张浪费的风气有所抬头。特别是在一些企业家、商人的推波助澜下,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者不乏其人。三是泛滥娱乐元素渗透。受当前一些媒体和节目“太过娱乐”,甚至近乎“庸俗”浪潮的影响和婚庆公司的“炒作”,部分婚礼庆典、丧葬殡仪场面宏大,极尽奢侈。
(四)监管因素。一是相关规定过于笼统。禁止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在法律上缺乏相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政准则》等制度法规虽有规定,但没有具体标准,缺乏操作性。二是监督合力尚未形成。对大操大办的监督主要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没有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合力。尤其是广大群众的监督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三是查处力度不够有力。监督管理部门个别干部也受传统观念影响,碍于情面,有不愿得罪人的思想,存在监管和查处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严重危害
一是助长奢靡之风,带坏了社会风气。“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有的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名义大操大办、相互攀比,不仅浪费了财力、人力、物力,而且严重地败坏了党风,影响了政风,带坏了民风。
二是滋生腐败土壤,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操办婚丧嫁娶之机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既是诱发腐败的温床,也是滋生腐败的根源,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三是有悖传统风俗,妨碍了精神文明建设。婚丧嫁娶、人情往来,是中国的传统风俗和优良美德。但以此比阔斗富,甚至收敛钱财,既背离了传统习俗,扭曲了正常人际关系,甚至影响子女成长,与精神文明建设背道而驰。
四是造成经济负担,影响了正常工作和生活。众多的名目和频繁的“邀请”不仅给干部群众经济和精神上带来压力,也浪费了大量工作时间,影响了正常生活。
四、延安做法
扼制和治理大操大办之风,必须惩防结合,综合治理。今年4月以来,延安市纪委、监察局把严禁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作为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重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受到广大干部群众和各界人士的普遍赞誉和一致好评,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铺张浪费、奢侈攀比的风气明显收敛。各级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中崇尚节约、讲究文明,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带动了民风。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树立正确导向。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专栏、标语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形成“喜事新办、丧事简办”风尚。同时,对大操大办以及敛财等行为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在延安电视台黄金时间轮流播放倡导婚丧嫁娶文明新风公益宣传广告,在《延安日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动员群众监督举报,营造浓厚氛围,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出台具体规定,控制操办规模。年初,市纪委、监察局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与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通知》,明确规定“七个不准”,从宴请桌数、车辆数量、公车私用等方面都做出具体规定,特别是对借机敛财和分批次、多地点操办做出明确要求。婚丧嫁娶事宜原则上限制在20桌以内,特殊情况经申报批准可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30桌,迎送车辆不得超过8辆,让各级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三是实行申报备案,严格审核管理。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在办理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事宜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告,说明办理的事由、时间、地点、宴请桌数、烟酒规格、饭菜标准和操办程序等情况,做出廉政承诺,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并分别在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存档,为监督和管理提供操作依据。喜事申报须提前10天,丧事要及时申报。截至目前,全市有63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就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进行了申报,其中副市级干部一名,正县级干部29名,副县级干部33名。
四是积极组织协调,形成治理合力。市纪委、监察局成立治理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事、民政、宗教、妇联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构建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妇联加强婚礼、婚庆从简从俭引导,民政部门强化殡仪、灵堂管理,宗教部门杜绝建迷信行为,组织人事部门加强组织人事处理,有力地促进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是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重点检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办法,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的,一经发现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放松管理、包庇迁就、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根据检查情况来看,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没有发现超出规定标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