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出台《行政事业单位“3+1”财务审核会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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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陕县纪委、监察局和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行政事业单位“3+1”财务审核会签制度》,有效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该制度规定各单位必须成立由一名非主管财务的领导班子成员,一名经办人员,一名办公室负责人共同组成理财小组,对本单位除工资外的公用支出进行集体会审会签后,再由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核签字报销。理财小组成员实行一年一换,享有对较大金额的公用支出事项的事前知情权,对有疑议的支出项目及金额的核查权,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不合理支出的拒签权。未按规定审签的单据一律不得报销,若有违反,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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