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警示训诫防线 提升反腐倡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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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方法的创新与发展,是立足教育、防漏补缺,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力举措。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韩城的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经历了感性认识到理性探索、试点先行到全面推广、粗浅尝试到规范运作的发展过程,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一些启示。

  一、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必须延伸基层网络

  实践证明,大量的违纪违法问题,表现在基层,体现在具体的人和事之中。不仅要抓好机关部门和面上的警示训诫工作,还要眼睛朝下,重心下移,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向基层、向一线延伸。我们重点抓了三项延伸工作:一是由点向面的延伸。在抓好公安局、新城办示范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认真研究对策,在全市33个党委(党组)、35个市级部门中开展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由点到面,稳步推开。二是由市级机关向基层站所延伸。将全市各事业单位、基层站所纳入到工作范畴之中,普遍开展了警示训诫工作,特别是对具有执法、收费、服务职能的基层站所和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有效防止了乱收费、执法不规范、服务态度差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由乡镇机关向村组延伸。将村组干部纳入警示训诫范围,重点对村组干部中财务不公开、履职不力、管理不规范等行为进行警示训诫。通过努力,全市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多层次的警示训诫工作网络。

  二、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必须搞活工作方式

  开展警示训诫工作,既要严格按照“流程图”操作,更要针对警示训诫对象的个体差异,创新方法,搞活形式,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工作中,我们将集体提醒和个别提醒、书面提醒和专题提醒、会议提醒和当面提醒有机结合起来。对共性问题,多采取集体提醒、会议提醒的办法;对个性问题,多采取个别提醒、专题提醒的办法;对问题轻微的,一般都简化程序,不作笔录,不建档案,使警示训诫对象能够放下包袱,解除疑虑,自警自重,更好地开展工作。近年来全市共组织集体提醒89次,个别谈话102人次,发放提醒书93份,下发监察建议书15份,均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必须突出重点对象

  开展警示训诫工作,核心要加强对权力部门和社会关注事件的警示训诫,抓重点带一般,抓关键求突破。一要抓重点人群,将各级党政“一把手”和重要岗位上的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及时给予警示提醒,保证他们用好权、严自律、不违纪。二要抓重点部门,把人事管理部门、综合经济部门、执法执纪部门作为训诫重点,由市级领导和纪委常委包联,定期联系指导。三要抓重点事件,对财政投资项目、政府采购、公务用车、重大事件报告、干部作风、侵害群众利益等事项,及时跟踪检查,对苗头性问题,随时进行警示提醒。全市先后对40余起公车私用行为相关责任人逐一进行了警示谈话,对332名中小学校长实施了严格收费标准专题集体提醒,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必须规范运作程序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根本是要靠制度规范行为,靠机制推进工作。实践中,我们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细则,制作了工作流程图,推行了“一三三”的工作模式,即每位市级领导包联一个示范点,建立了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狠抓了对象确定、训诫谈话、监督整改三个环节。同时明确规定,凡被训诫的党员干部,在限改期内不得评为先进、优秀;对一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警示提醒、两次以上诫勉督导或责令纠错的,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对拒不接受训诫或延期后仍不能改正错误的,按党政纪给予相应处分或作出组织处理。按此规定,全市先后有3名党员干部和2个单位被取消评优资格。近年来,全市共对218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其中警示提醒115人、诫勉督导65人、责令纠错38人,有效制止了苗头性腐败问题的滋长,保护了干部,净化了党风,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韩城市被评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十佳县”和进入西部百强县市行列,警示训诫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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