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医疗诊治在保证医疗效果情况下,医院要向病人提供两种以上不同价格的检查、治疗和用药方案,供病人选择。
二是药品收入不得计入科室收入,不得与医务人员奖金挂钩。
三是不准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外出租和承包科室。
四是整治医疗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超范围执业和虚假医疗广告等。
五是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并设行风评议公开栏。
六是建立卫生系统领导干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和人民群众定期联系制度,及时收集行风状况,查找存在问题。
七是落实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如果哪个医疗单位群众不满意,医疗单位发生违纪行为,将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训诫,甚至停职检查等,直至群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