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就精减会议和改进会风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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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精减会议。坚决压缩各种不必要的会议,提倡开短会,开走会,开电视电话会,就地开会,并实行会议经费控制和计划管理制度。二是减少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执行有关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应酬的规定。市委或市政府召开的会议,只能安排一名领导同志作讲话;市级有关部门以市委或市政府的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只请分管领导同志出席或讲话;其他会议一般不请市委或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三是提倡讲短话。领导同志的讲话要简明扼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除法定会议外,一般性讲话篇幅不超过5000字,特别重要的不超过8000字。四是提高会议质量。各类会议要中心突出,主题鲜明,议而有决,解决问题。市委、市政府领导代表市委或市政府有关会议上的讲话稿,会后作为市委、市政府指导工作的重要文件贯彻执行。市委或市政府召开研究讨论问题性的会议,凡形成会议纪要的,会后不再印发领导讲话。除法定会议外,其他会议一律不举行开幕式、闭幕式,也不得组织参观活动。减少会议报道,除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市委全委会、市委工作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需要进行报道外,其他会议一般只发消息性报道。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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