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白河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实行“一案双查”制,即在查处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通过“一案双查”,分清各级领导在其岗位上是否存在抓与不抓、报与不报、查与不查、处与不处的问题,依据查清的事实,决定是否给予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去年以来,通过“一案双查”,在对事件直接责任人进行查处的同时,对8个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了严肃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