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采取措施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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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采取措施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监督,一是围绕工程征地拆迁、招投标、重大工程量变更、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物资采购和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重点工程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开展分权制约监督,在项目实施中,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项职能分离;在物资管理中,实行物资采购、验货、付款分离。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合力。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对公职人员在项目建设中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计划、财政、审计、建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发挥监督作用。三是在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中坚持政务公开。严格信息公开制度,对应当公开的,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开,提高工程建设的透明度。严肃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工程建设资金和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中失职渎职以及因不履行职责、不依法办事等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行政不作为问题。 (西安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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