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基层干部廉洁自律面前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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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和政府的形象是抽象的,又是具体的。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群众通过他们来评价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反映突出的不正之风,往往是从基层干部的工作和作风中产生。因此,基层干部的廉洁自律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主要问题

  当前,少数基层干部不廉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县(市)一级派驻基层的“七站八所”,其业务活动范围都在基层,但其人、财、物的支配权大都由上级部门直接管理,造成与基层工作的不协调且伺机向群众收费,使得“三乱”现象屡禁不止,群众反应强烈。

  2.公款吃喝,挥霍浪费。少数基层干部疏于管理,以各种理由用公款吃喝,有钱的放开吃,有权的欠着吃,没钱的借着吃,甚至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大吃大喝。

  3.贪污侵占,化公为私。有的基层干部将公款截留,采取不入账等方式直接贪污,据为己有;有的基层干部虚开票据,造假账,贪污公款;有的基层干部将公款私自挪作他用,或用公款生息,或用公款做生意,甚至携公款外逃。

  4.以权谋私,办事不公。有的基层干部视“公权”为“私权”,把权力当作“发家致富”的工具,在税收征管、土地征用、庄基审批、水电费管理等工作中办事不公,自定政策,偏亲厚友,谋取私利,引发一些不稳定因素。

  5.律己不严,借机敛财。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在婚丧喜庆活动中大操大办,甚至直接向管辖单位或有公务往来的个人发请柬,打招呼,索要财物,败坏了社会风气。

  二、原因分析

  基层干部为政不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由于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对基层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具体体现为“五不”:

  1.重视不够。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工作部署中,重党政机关、轻基层单位,重领导干部、轻基层干部,造成一些基层干部“管理真空”。

  2.教育不实。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利益分配的调整,许多地方考核干部经济指标比较严格,但思想政治工作弱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滞后,更谈不上进行系统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之思想意识多样化苗头的出现,导致一些基层干部宗旨意识淡化,服务观念淡薄,将党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异化成谋取私利的手段,出现了种种不廉洁问题。

  3.管理不严。一些基层干部之所以发生不廉洁问题,管理混乱是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办事不公。有的基层单位领导独断专行,搞个人说了算,利用职务之便坐收坐支、截留挪用、贪污私分、拖欠侵占、挥霍浪费各种罚款和专项资金的问题比较突出。

  4.监督不力。一些主管部门对基层干部“重用轻管”,没有投入足够的精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基层单位内部由于利益均沾等原因,往往使监督流于形式;而群众由于不知详情,其监督必然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形成“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群众监督无效”的状况,给违纪者造成可乘之机。

  5.执纪不严。一些上级主管部门认为基层干部工作难度大,强度高,工作条件艰苦,且工资报酬低,福利待遇差,加之受各种因素的干忧,因而对基层干部中存在的问题查处不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甚至瞒而不报,查而不究,无形之中助长了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三、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基层干部不廉洁问题,应做到“五抓”:

  1.抓教育。教育是增强防腐意识、克服腐败动机的基础。一个人的腐败,往往是从思想腐化变质开始的,拒腐防变必先消灭“心中之贼”。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实实在在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使其正确认识权力,正确对待生活,始终保持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要强化宗旨意识教育,教育基层干部摆正个人利益与党的利益、群众利益的关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立党为公,掌权为民。要强化党纪法规教育,教育基层干部认清“高压线”,不越“警示线”,不断培养基层干部的浩然正气。

  2.抓制度。制度是规范干部从政行为的根本保证。要从容易诱发不正之风、产生违纪问题的环节入手,对公务招待、财务管理、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制定责任明确、奖惩分明、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并下大力气抓好落实。对一些财务管理混乱的基层单位,可采取“上管一级”的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或会计委派制度,定期进行审计。同时,要实行“阳光工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计划生育指标、农电价格、水费收缴、宅基地审批、财务收支、重大项目和公共设施建设等问题一律公开,杜绝“暗箱操作”。

  3.抓监督。监督是保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关键。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要突出监督重点,针对基层单位在权、钱、事、人等方面的管理和运作,进行全方位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强化组织监督,切实改变“重任用轻管理”、“重任用轻教育”的现象。对那些作风涣散、律己不严、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要拓宽监督渠道,可以通过聘请群众监督员、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实施有效监督。

  4.抓改革。改革是深层次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出路。主管部门要从改革入手,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管理,要求其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改变各自为政、滥用权力的现象,防范基层干部不廉洁问题的发生。同时要按照有利于精兵简政、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减轻群众负担、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对基层单位的权力运行、资金管理、人事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产生。

  5.抓惩处。惩处是遏制和惩治腐败的利器。“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把查处基层干部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从严治党方针、维护群众利益的大事来抓,对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为政不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严查快处,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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