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废止,咸阳市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最初的964项减少到仅仅只有88项,精简率达90.9%。
自2002年以来,咸阳市大力精简各种繁杂的审批项目,取消不符合改革方向、有悖于市场经济运行觌律,影响经济发展的过时、滞后的行政审批项目。曾先后4次取消审批项目647项,占总清理项目的67.1%。
《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咸阳市又一次对市上各部门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登记,对一些部门哪些事项应该审批,哪些事项不应该审批,哪些事项该上级审批,哪些事项该基层审批进行了严格规范;对一些部门随意扩大或变相审批的问题坚决纠正,对经过几次精简虽巳保留但在实践中证明不符合改革、开放、发展的222项审批项目再一次进行精简,占所保留精简项目的69.1%,使总精简率达到90.9%,许可单位由47个减少到36个,加快了依法行政的进程,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环境的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