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天使魂断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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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10月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座无虚席,当审判长宣判:被告人薛东波,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时,站在被告席上的薛东波顿时花容失色,神态颓然,两只眼睛露出了绝望与恐惧的神色。

    随着本案一审的尘埃落定,薛东波走向腐化深渊的过程昭然若揭。

“会来事”爬上经理宝座

    现年46岁的薛东波出生在西安市一个普通家庭里,父母都是公安干部。1975年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陕西中医学院,1978年10月又被顺利地分配到西安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院中医科做医师。薛东波是骄傲的,她由一名普通的公安子弟到白衣天使,她走的路可谓一帆风顺;另一个令薛东波骄傲的原因就是上苍赐予她一张姣好的脸蛋。薛东波格外珍惜上苍的这份赐予,整天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根本无心钻研业务,因此医术并不高明。

    薛东波在医院是个很惹眼的角色,她用那柔媚的一颦一笑及“会来事”赢得了上级领导的信任和赏识,为自己编织了一张牢固的关系网。1993年3月26日,西安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西安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院文森公司,并任命中医科医师薛东波为文森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薛东波一跃成为总经理后,在一些人的赞扬与吹捧声中,她陶醉了,变得飘飘然。加之社会风气的影响,不注重思想改造,不学法的薛东波,不再满足一个月几百元的薪水,利用管理上的漏洞和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开假处方和假收款收据大肆侵吞公款而一发不可收,随着豪宅香车的拥有、存款的数额不断增加,薛东波惬意极了。同时与丈夫分道扬镳后,更给她留下了无限的自由空间。这时的薛东波手中有权、兜里有钱、出行有车,身边有殷勤的男人在呢喃着甜言蜜语,沉浸在“幸福”生活中的薛东波没有意识到另一扇冰冷的门已经向她敞开……

    1998年5月的一天,一封揭发西安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院文森公司总经理薛东波涉嫌重大经济犯罪的检举信送到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检举信引起了检察院的高度重视,遂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了内查外调工作。取证的过程极其艰难,历时两年之久,于2000年5月30日将其刑事拘留,同年6月9日转为正式逮捕。据此,薛东波伪造假处方侵吞公款的黑幕被彻底撕开……

以公司名义设私人账户大肆敛财

    文森公司成立并开始正常运作后,即建立了正规的财务制度,由文森公司会计陈某、出纳张某具体负责账务,并设立文森公司账号,该账上基本都是正式发票,第一临床医院财务处和文森公司业务往来中只知道这套账,文森公司也只用这套账接受审计。

    到了1994年6月,薛东波为了便报销,遂指使出纳张某新开一套账,所谓第二套账,这套账具体由出纳张某负责管理。第二套账主要由薛东波签字报销一些无法在正规账中报销的收据、白条,还有文森公司给第一临床医院病人用药、大夫开处方所给的回扣费,即他们美其名曰的“观察费”等。这套账只有她和出纳张某二人知道。

    第二套账虽然暂时替她报销了一些无法在正规账中报销的单据,但是依然没有能够满足薛东波日益膨胀的欲望,她感觉由张某管理起来束手束脚,不够方便。就以提取“观察费”现金方便为由,于1995年8月,指使出纳张某,给其另开一个账户,并将该账户办成存折账户,姓名暂用第一临床医院文森公司的名。一个月后,她背着张某悄悄将文森公司存折账户销户,同时另立她个人存折账户。这套账由她亲自保管,全权掌握,无人监督。

    伪造处方冒领173万余元药款

    薛东波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就设立了三套账,其叵测用心不言自明。她设立那三套账不是当摆设的,她只是在等待机会为其捞钱。

    这个机会终于让她等到了,第一临床医院批准文森公司药品可直接用于本医院财务科结算收款。她紧紧抓住这个机会,于1994年3月至1997年7月,先后冒用第一临床医院朱某等76名医师之名,伪造住院病人处方笺758张,分35次混入文森公司收真处方笺中,在第一临床医院财务科结算领取1733498.50元。又指使出纳张某将这笔款分别汇入文森公司第一、二套账及文森公司存折账户上。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薛东波又以支付“观察费”提取现金方便为由,将假处方款全部套出,并提取现金私吞。

不放过每一个贪污机会

    170多万到手后,薛东波贪婪的欲望就像洪水猛兽般不可遏制,她并没有为贪污了那么多公款而不安,却绞尽脑汁谋划着去捞更多的钱,做着向千万、亿万富婆冲刺的梦。

    听说西北艺术人才举荐中心要拍摄电视剧《风雨刑警》,薛东波感觉这既是替自己脸上贴金也是捞钱的机会。她立刻指使出纳张某从公司第二套账中给西北艺术人才举荐中心转款5万元,用于赞助电视剧的拍摄,并将这笔款以白条报了账。两个月后,她又将西北艺术人才举荐中心开具的收款收据在公司第二套账中报销后,转入个人存折账户提取现金私吞。

    文森公司成立两年后,薛东波借口交通工具不够用,遂使用文森公司资金18万元购买了一辆本田思域小轿车,并将该车落户在其姐薛东丽名下。过了一段时间,薛东波将购车发票在文森公司第二套账中报销。到了1997年7月,她又擅自将此车以18万元转卖他人,这18万元公款又轻轻巧巧地落入了她的腰包。

    有一次,薛东波竟以在某医疗器械公司购药为名,自填虚假金额为25万元的收款收据,在公司第二套账中报销后归为己有。

    1998年3月19日,她又以在西安市某中药店购药为名,持金额为98420元的一张假发票,在公司第二套账中报销87700元装进自己的口袋。当日,做贼心虚的薛东波指使出纳张某将文森公司第二套账销户,并将账上的10万余元全部转入个人存款账户。这期间,第一临床医院似乎对薛东波的作为已经有所察觉。害怕事情败露的她,多次暗示出纳张某赶快把第二套账销毁。自以为是的薛东波哪里会料到,张某出于对自己的保护,私自保存了文森公司第二套账。作为文森公司惟一幸存的一套账,最后成了证明薛东波多次贪污公款的重要证据。

秽行昭彰终有时

    在审判当中,尽管薛东波巧舌如簧,辩称文森公司是以她个人名义借公款投资成立的,自己花自己公司的一点钱算什么犯法。但是这狡辩在铁的证据和公正严肃的法律面前又是如此的苍白无力。巧妙无隙的言辞是无法掩饰累累罪行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薛东波死刑。并对其所得赃款25万元及本田里程车给予没收追缴。遂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玩火者,终自焚。法律是铁面无私的,谁触犯了它,谁就将受到严惩。薛东波利用手中的权力疯狂敛财,为自己铺就了不归路。她受到法律的制裁,正是长期不认真学习法律、不注重思想改造结出的恶果。但愿这沉痛的教训能使那些追逐纸醉金迷、牟取非法利益的人们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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