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南通市交通局局长助理卢林因在“三桥一路“拓宽改造工程、青年路东延工程、204国道拓宽改造工程中,利用担任总监理、指挥部副指挥长等职务之便,大肆受贿,被南通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立案查处,后由崇川区检察院起诉。2001年10月8日,崇川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人卢林因犯受贿罪和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受贿所得75郾4万元上缴国库。这位本该有美好前程的中青年领导干部,用贪婪铺就了人生的自毁之路。
贪非天性 曾是奋进好男儿
卢林曾有过让同龄人羡慕的辉煌历程。
卢林1958年出生于海安县一个农民家庭,父亲去世较早,由母亲含辛茹苦、省吃俭用,一手将他拉扯大,1977年8月,高中毕业后插队到海安农牧场参加劳动,一年后,考取了南京工学院公路工程专业。
1982年8月,卢林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海安县公路管理站工作,3年后担任副站长,并加入了党组织。为了交通建设的大发展,他曾废寝忘食地奋战在施工现场,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和同行的好评。1986年8月,他作为专家组成员,被派往马达加斯加参加该国35号公路建设。与此同时,党和人民也给予了卢林很多荣誉,并委以重任:连续数年获得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称号,先后被评为援外优秀项目管理先进个人、省厅优秀监理、优秀知识分子、城建标兵等;1994年被破格晋升为高级工程师;1995年10月,调任南通市公路管理处副处长兼路桥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后任南通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南通市交通局局长助理等职。
随着手中权力的变大,他开始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一步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贪口常开 苦心营造安乐窝
卢林始贪于房。从1994年起几年时间里,卢林先后在个体老板周某等人的“鼎力相助”下,将海安县城、南通市区分得的住房,投入数十万元进行装潢,同时,在海安、如皋等地兴建私家别墅。
泥瓦匠周某与卢林同为老乡,想赚大钱,拉了一支工程队,于1990年前后来到海安县城找工程做,并在县公路管理站承接了一些零碎工程,与时任副站长的卢林逐渐熟悉起来。
1994年初,卢林升为海安县公路管理站站长,他想要把前几年站上分给的一套房子装潢一下,于是找到了周某。
周某一口答应下来,并自己出资购买了花岗岩、大理石、卫生洁具、木材等装潢材料。装潢结束后,周某与卢林算了一下材料与人工费,共计3郾5万元。周某显得很“大方”,他说:“这笔钱你就不要给了,大家处朋友,以后还望多多关照。”
1995年底,南通市青年东路东延段开工建设,卢林马上通过时任南通市公路处副处长戴秀兰,为周某接到该项目的有关工程。这年下半年,卢林在海安县胡集镇购置了地皮及部分砂石建筑材料,准备建筑总面积达200平方米的别墅。到了11月份,一纸调令,任命卢林为南通市公路管理处副处长、南通市路桥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并担任了南通市青年路东延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此时,卢林在胡集建造别墅已花去3万多元,停下来势必有损失,全部建成还要投入10多万,他不愿再投入资金,于是,找到正在青年路东延工程施工中的周某,全权委托其垫资兴建。
该别墅建成后,周某把建房购买材料的发票交给卢林,共计13万元,卢林接过发票一看了之。1997年春节,周某给卢林拜年时说:“我能接到工程,都是你帮的忙,这个房子上13万元钱,就不要你还了,我每年春节打个收条给你,分几年结掉,就算给你拜年了。他边说边写了张4万元的收条给了卢林。卢林客气了一下,把收条揣进了口袋。
1996年下半年,南通市公路管理处分给卢林一套面积130多平方米的住房,房子自然由周某“免费”装潢。卢林从中收受周某为其支付的材料款及人工费共计5万余元。事后还再三叮嘱周,万一有人问起此事,就说已分三次还清了。
贪得无厌 伸手索贿狂敛财
周某不遗余力地一而再、再而三地为卢林建别墅、搞装潢,卢林自然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周某接二连三地接到了由卢林一手操作的工程。
看到周某在自己的关照下,腰包越来越鼓,卢林心理失衡了。1998年6月的一天,卢林打电话给正在宿迁市施工的周某,说是其舅子失业在家,想做生意,需借款20万元。周某接到电话哪里敢怠慢,急忙筹资20万元送到卢林家中。
卢林从房屋装潢、建别墅贪起,到后来受贿、索贿,私欲膨胀,如江堤决口,一发不可收。
从1996年起,在卢林帮助下,如皋市某开发公司先后承接到外环北路、外环西路、204国道的绿化、麻石等工程,总造价数百万元,该公司也获得了较好的效益。出于对卢林的感谢,1997年上半年的某一天,该公司副总经理丁某对卢说:“我有个朋友可以搞到两辆组装丰田佳美轿车,一人一辆,但领牌照要请你帮忙。”卢一听喜笑颜开。为领牌照,尽管动足脑筋,用足关系,但未能如愿。到嘴边的肥肉岂能放过,于是卢林打电话给丁某,找借口说自己想买辆国产轿车,能不能借款20万元。丁某一听20万元,暗暗吃了一惊,没有表态。1997年下半年,卢又打电话给丁某,说是借20万元给朋友用,丁某不得已,先后分两次将人民币20万元送到了卢的家中。
贪相毕露 东窗事发现原形
卢林不仅自己大肆受贿,还为他人穿针引线,介绍贿赂,把别人拉下水。他有个大学同学叫刘秉轩,在淮阴市交通部门工作。1996年,周某想开发苏北交通市场赚大钱,找到卢林,得到周某不少好处的卢林立即与时任淮阴市交通局副局长、高速公路指挥部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刘秉轩联系,希望能给些工程让南通的队伍做做。6月份,卢林让周某准备2万元作为见面礼送给了刘。事隔不久,周某就承接到宁连高速公路三标段护坡工程。10月份,周又送给刘2万元。最终,刘秉轩被“请”进了当地检察机关,受到法律的追究。于是卢林的问题也得以暴露。
豪华的居室、呈上升趋势的钱财并没有给卢林带来快乐,相反,他胆战心惊地过着日子,一方面缘于不少贪官纷纷落入法网,另一方面担心梁上君子的光顾,因为他知道一些腐败分子往往是让小偷“偷”出来的。然而他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1998年5月间的一天,有个小偷撬开了他家的门,窃走了财物,幸好银行存单没有被发觉,但却把卢林吓了个半死,他没敢报案,而是找来心腹季某,告知了家中失窃一事,并把一只密封好的装有数十万元存单的信封交给季某保管。但是他仍然觉得不保险,每隔一段时间,就打电话给季某,让他把该信封带来,从中取出几张存单,或将几张新存单放进去,他的内心实在忐忑不安啊。
大搞以权谋私、攫取不义之财、贪图个人享乐葬送了卢林的美好前程,使他从一个局长助理、高级工程师堕落为一名囚犯。卢林对此羞愧交加,他在悔恨书中写道:“一个‘贪’字将我引向犯罪道路,毁了前程,也毁了家庭。我愿意以自身经历来警示同龄人,人不能贪,贪是犯罪的根源,要好好把握自己,经得起金钱的诱惑,警惕对金钱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