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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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重”这个词儿,在我们这个国度里是很有分量的。尊而敬之,敬而重之,褒义十分鲜明。同“尊重”这个词相搭配最多的名词是什么呢?也是一个很有分量的词汇:领导。

    但是,一谈到“尊重老百姓”,情况就复杂得多了。“老百姓”指谁?最基层的广大人民群众是也。从理论上说,这个问题是早已解决得彻底而又彻底了。从“人民万岁”的登高一呼,到“中国人民的儿子”的深情自谓;从“为人民服务”的党纪党规,到“当人民公仆”的广泛认知。谁敢说“老百姓”半个不字呢?然而,在一些人的心目中一“落实”到具体的“老百姓”身上,“人民”两个字就成了玄而又玄的虚幻之物。为“人民”服务,不是为你服务!你是“人民”,我也是“人民”!可轿车里的“公仆”和田野里的“主人”,威风八面的“服务”和噤若寒蝉的“服从”,总是形成强烈而鲜明的反差。

    尊重领导,尊重上级,错不错?当然不错。领导英明,群众拥戴,下级服从,国家之祥瑞,社会之稳定。问题是“领导”一旦具象为个人,就千姿百态了。因为级别同才能、帽子同素养、官品同人品,常常画不了等号。其身正,不令而行,“尊重”也就油然而生;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尊重”也无非是言不由衷。有一些官僚政客,有一些大贪大贿,在他们八面威风的时候,人们对之已经“重足而立,道路以目”了。只是他们权高位重,人家一时奈何不了他们,那种表面上的“服从”和“尊重”,不是一种很可怕的社会现象吗?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按古哲的排列顺序,老百姓是第一位的,是最尊贵的,国家次之,领导呢,更次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对一个执政党来说,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了人民群众。从这个意义上讲,“尊重老百姓”比“尊重领导”重要得多。失去了老百姓的信任,“领导”就成了建筑在纸壁沙墙上的空中楼阁,又能“领”得谁人,“导”往何方呢?一个当官者,一旦以欺压百姓为能事,那就等同于坐在了正待点燃的干柴上。可惜的是,我们有些领导并没有这方面的清醒,至今还在干着“幼稚可笑”的蠢事。他们变着法子对老百姓横征暴敛、敲诈勒索。他们住豪宅、坐豪车、吃豪宴,大肆挥霍着纳税人的血汗,却对自己“衣食父母”的疾苦安危麻木不仁,置若罔闻。那些名目繁多的“政绩工程”,那些花样翻新的“形象工程”,有多少是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的项目?又有多少是真正为老百姓谋利益的善举?官位迷心窍,利欲令智昏,老百姓在他们心目中,不要说“尊而重之”了,简直等同于草芥,甚至视若仇寇!

    近些年,常看到一些腐败官员的法庭陈述,说他们腐败的原因是“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甚至连普通老百姓都不如”。这真是奇谈怪论!普通老百姓有贪污受贿的“资格”吗?有挥霍享乐的“能耐”吗?有执法犯法的“权力”吗?腐败分子违法犯罪,决不是“混同于普通老百姓”,更不是“连普通老百姓都不如”。他们之所以无耻堕落,恰恰是因为严重脱离了老百姓,自尊自大,贪婪无厌,骑在老百姓头上拉屎拉尿。他们是把自己“混同于”流氓无赖,“混同于”强盗恶贼。泾水清清渭水浊,“普通老百姓”才不愿与他们“混同”呢!

    河南省内乡古县衙有一副楹联写道:“吃百姓饭,穿百姓衣,莫道百姓好欺,自己也是百姓。”尊重老百姓,尤其是尊重普通老百姓,既是为官之德,也是执政之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载舟覆舟,兴焉亡焉,以古证今,恐怕不能算危言耸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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