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斩毒瘤——扶风县信用联社查处陈维绪、刘高峰、马宽强等挪用公款案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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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底,扶风县城关信用社代办员罗忠科因病突然去世。一连几天内,陆续有一些群众拿着由罗忠科办理的存单、股金证、甚至白条来城关信用社取款。信用社兑付存款时,发现账内根本没有这些储户的底账,可每一张条据上分明盖着信用社业务站印章和罗忠科个人私章或签字。经查证,钱被罗忠科通过储蓄存款不进账、偷支储户存款、开具假存款单等手段挪用私吞。一共挪用4万多元。这一事件虽然影响不大,但这一切却给县信联社领导敲了警钟:罗忠科有这样的问题,全县380个业务站的代办员会不会也有类似的问题。

    罗忠科之事促使县信用联社加快了业已开展的整顿步伐。

    联社主任郭周绪给同志们的要求就是:“不怕丢丑,不怕露家底,务必将全辖信用社机体内的毒瘤剔除。”

    为了稳定全局,让信用社各个渠道正常运行,在对个人清查之前,先从大的方面进行治理。

    他们首先在全县所有信用社、站发布服务监督公告,图示凭证票样,要求凡是存款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以兑付存款,并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实行网点撤并,解决信用站过多过滥的问题,将原有380多个站点合并成210多个。并调整部分站干,提高站干整体素质。一切工作基本到位后,2001年6月26日一夜之间,将过去每站一章全部收回,实行一社一章,并对所有站点的账务进行清查。

(一)

    信用社对全县信用分社业务站账务进行核查的决定一作出,召公镇大陈村信用站会计陈维绪就着急了,急忙对自己的账务进行了特殊处理。为了掩盖自己大量高息吸收资金,在账外放款等违法行为,将所有的账外账进行隐藏或烧掉;同时,他还在短短的几天内将原来自己借了苟×、胡×等15户个人金额为229560元的借款条全部换成股金证。以原借款日期作为入股日期,并哄骗他们说:“只有这样,才可以在信用社取到款。”正如陈维绪在后来交代中所说:“当我发现自己有30多万元的亏空时,我害怕,如果信用社不管,我一辈子也还不清,更何况这些人拿的都是我亲自打的借条,人家向扶风县信用联社领导制订清查整改计划我要钱怎么办,只好干脆换成信用社的股金证,让这些人去找信用社。”

    当一切准备就绪时,陈维绪想到了死,他深知自己不管怎么样,都无法洗脱罪名。然而,当他正准备自杀时,县联社及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得到县委领导指示,以最快速度对陈维绪实行全方位监视。

    为了弄清陈维绪犯罪事实,专案组首先向群众作出公告:凡是与陈维绪发生所有经济关系,持盖有信用社业务站印章凭证的储户,限期前来兑款。并对陈维绪的家庭住室进行全面搜查,公安局先后三次从他家的果园庵子内、沙发座底下、家庭壁柜内查抄到17年非法账外经营票据、白头借款条等五麻袋。在整整40天的清查过程中,县联社监审科李永明监察员和专案组成员夜以继日地工作。对所有账目分类整理,按户重新建账核算,反复核对审查。通过向116个证人的取证,耐心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终于查清了陈维绪利用工作职务之便,长期采用白条、存款单、股金证、借据等形式向64户村民高息吸收资金150笔,累计金额达677862.20元。账外借给他人34户34000元,账外发放贷款35户25000元,垫付账内应收贷款结息6万余元,给信用社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1997年底至1998年8月后先后将收回的9户贷款23700元、贷户清息款5000元,归个人使用。

    陈维绪被依法逮捕后,许多受害群众到县联社上访闹事。为了防止形成到信用社支付存款的挤兑风,尽可能降低资金损失,在县公安局、法院和县人行的密切配合下,县联社制定具体方案,详细地清算出每户与陈维绪所发生的多年高息借入、借出资金往来及每笔已付给群众的高息和应按国家利率规定计付的利息,还有按政策规定应退回多领的高息和扣减后应兑付给群众的借款本金。并按照法律程序设制了《兑付陈维绪违法账外经营借入高息资金清息表》,再逐户做耐心的说服和政策宣传工作,并对群众已领的高息进行核对取证。据统计,共向受害群众兑付资金80.6万元,扣收陈维绪已支付给群众的高息19.2万元,追缴赃款10.5万元,兑付时吸收存款51.9万元,使此案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避免了形成挤兑风和群众上访,维护了信用社的利益和声誉。

(二)

    就在对陈维绪进行全面讯问审查时,郭周绪主任接到反映:黄堆信用社原出纳刘高峰有贪污嫌疑,有出逃的可能。郭主任听到这个消息,当即对刘高峰说,社里有事情要跟他商量,让刘高峰跟他们走一趟。刘高峰知道事情不妙,乘郭主任不注意撒腿就跑,郭主任和黄堆信用社主任等人急忙追赶,由于高峰对地形熟悉,很快逃之夭夭。

    郭周绪主任只好一边给县联社保卫科人员打招呼,一边迅速报警,同时说服刘的家属让其做好配合工作。其家属深明大义积极配合,多次给刘高峰打手机要他回家投案自首。

    此时的刘高峰正坐出租车向西安方向逃窜,到了乾法公路临平段,他终于在家属和郭主任等人的劝说下返回投案自首。经县联社和公安局经侦大队初查,1999年12月25日,黄堆信用社为压缩现金库存,从现金账给社内在法门农行营业所开立的账户上空转存45万元,并做了记账。2000年1月2日又空收现金35万元,10万元未收现金账,造成库长10万元。作为出纳的刘高峰便将这10万元长期隐匿后予以侵吞。

    有了这10万元的资本后,一向喜欢赌博的他便经常出没于各种赌博场所。先后在县招待所康乐中心、眉县汤峪农行宾馆、西安一口香食府等地参与赌博。据和他一起赌博的人交代,刘高峰赌瘾很重,而且出手大方,压底最低都是30元,封顶达到400元。一次下来有几万元的输赢,就这样,不到一年的时间,刘高峰就将9.9万元全部挥霍。

(三)

    拘捕马宽强时,他正在地里帮家里人拉玉米秆和拾玉米棒子。

    马宽强是午井信用社午井信用站会计,1988年6月任职,刚开始工作时,很卖力,工作也出色,成为县联社业务站的一个业务骨干。随着时间的延续,看见别人一个个赚大钱,过着纸醉金迷的日子时,他心里的天平开始倾斜,喜欢上了赌博。在赌博场上,当别人出手大方时,他觉得自己很没面子,于是便把手伸向了信用站。

   1999年10月的一天。马宽强通过杏林信用社职工付××联系,在杏林召宅信用站贷款。他利用职务之便,在自己的信用站拿了张空白存单和业务站印章坐出租车来到杏林召宅信用站。让付××下车找人的同时,他坐在出租车上,以卫根宽这样一个假名开了一张3万元的假存单抵押,从杏林召宅信用站骗取贷款2万元。

    轻而易举得手的马宽强很快上了瘾。从1999年12月至2001年3月,采取吸收存款不进账手段,先后挪用储户田××等人存款14.7万元。从2000年3月至2001年3月,马宽强采取伪造挂失申请等手段,将储户李××等人存款14.2万元私自支取归个人使用。马宽强共挪用资金28.9万元。

    拿着别人的钱马宽强学会了享受,先后给自己买了一部爱立信手机,一部摩托罗拉手机,买了两部神洲传呼机佩带在身上。还买了一辆新大洲125摩托车、一辆富豪125摩托车供自己游玩使用。

    这时他赌博不再感到囊中羞色。到法门寺、望宝楼等处聚众赌博。打麻将下注10-50元不等,还一连下几个“炮子”。

    就这样,等公安局将其抓获时,他只能退还46850元,剩下的24万多元被他挥霍一空。

    在陈维绪、刘高峰、马宽强被逮捕后,王俊杰、孙富元等也被逮捕。

    经县法院审判,被告人陈维绪犯挪用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被告人刘高峰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被告人马宽强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王俊杰等人正在审理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为了警示教育其他站干,在逮捕马宽强,宣判陈维绪那一天,县联社将全县300多个站干全部召集起来,由郭周绪主任作了《强化管理,依法治站,努力遏制职务犯罪和经济案件》的报告,要求每个站干要遵纪守法,能自爱、自强、自省、自重,为扶风县信合事业发展作贡献。会后,连续对站干进行全面培训,并对各站的财务管理由一月并两次账变为一月至少有四五次并账。对重要空白凭证实行了专人管理和销号制。这样,有效地控制了个别人犯罪的机会。

    由于严格管理和努力工作,2001年年底,扶风县信用联社获得了自1987年以来首次社社都有盈余,年底给县财政上缴利税200多万,县信用联社也被省联合会授予“扶贫支农最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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