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待“断头”思“回头”——贪官毙命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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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反腐之剑高举,一个个贪官人头落地,“要钱不要命”成了一些贪官真实写照,成了老百姓鄙视贪官的口头禅。钱,身外之物,世人皆知。贪官却舍命求财,在贪婪中将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当他们走向刑场时,却发出痛不欲生的悔恨,然而悔之晚矣。

  贪官毙命 无路之时说悔迟

  一些贪官污吏利用手中的权力,疯狂掠财。然而,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最终将一个个贪官送上了断头台。

  贵州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董事长、省委书记夫人阎健宏大肆贪污索贿,被判处死刑;广东省天龙集团公司总经理谢鹤亭(副厅级)贪污公款人民币419万元、港币584万元、美元2万元,被判处死刑;国有企业甘肃兰州连城铝厂原厂长魏光前大肆买卖地皮,致使国有资产损失297亿元,收受贿赂近百万元,39万多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被判处死刑;甘肃兰州连城铝厂连海综合开发公司原经理徐光明,在国有土地交易中,先后收受“好处费”近800万元,创下甘肃省历史上受贿数额最高纪录,被判处死刑;湖南省邵阳市市政工程公司原副科长陈代光,将424万多元用于豪赌、挥霍、偿还高利贷等,被判处死刑;湖北省政府驻港办事处原主任金培鉴,贪污、挪用公款港币188亿元,造成巨大损失,被判处死刑;吉林省四平市化工局原局长林志国贪污巨款,被判处死刑;鲸吞公款300万元,创浙江省建国以来之最的吕德昌同样被判处死刑;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收受贿赂1300万元,被判处死刑;广西玉林市原市委书记李乘龙,接受他人贿赂及拥有不能说明来源的巨额财产共计1600万元,成了“广西第一贪”,被判处死刑;四川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郑道访,掠财近千万元,被判处死刑;广西柳州市公安局原局长于丁,受贿200万元,私藏枪支弹药,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原局长、党委书记林国悌,在任职期间,伙同家人先后收贿527万人民币,被判处死刑;2000年3月8日,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被枪毙,法院认定胡长清受贿人民币544万元;2000年9月14日,这个纪录再次刷新,原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在北京被处死,成克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任上,受贿合计人民币4000多万元;在厦门特大走私案中,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原行长叶季谌、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处船管科原科长吴宇波等14人分别收受赖昌星巨额贿赂而皆被判处死刑;

  ……

  贪官们在花天酒地、纸醉金迷中过着“透支生命”的生活,从未感到光阴的流逝对于他们有什么可惜之处,当他们犯下不可饶恕的罪恶,行将饮弹命赴黄泉之时,一个个又表现出对生的渴求和对死的恐惧。此时,他们才感到世界多奇妙,生命多美好,悔恨自己自绝生路。

  林国悌在狱中的家书中写道:“世上的一切似乎已经凝固,自己度日如年,而且度分如年,度妙如年!每时每刻都在痛苦中煎熬,有对亲人的思念,有对往事的痛苦回忆……在这与世隔绝的状态,在毫无主动权的情况下,再痛苦,再悔恨都已徒然。”

  “钱遮双眼头发昏,官迷心窍人沉沦。只因留恋名利地,终究成为犯罪身。功名利禄如粪土,富贵荣华似浮云。如君能出赉赦手,脱胎换骨重卧薪”。这是李乘龙听到死刑判决后写下的一首后悔诗。

  胡长清临杀之前的渴望更加强烈,当他听到一审二审死刑宣判后,他逢人就跪地求饶,连看押他的战士也不放过,“我会写字,只要留给我一条生路,我给你们每人都写字……”只可惜,他颤颤抖抖写下的最后三个字竟是在执行死刑通知书上签的“胡长清”。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思回头”。贪官贪得无厌,大肆敛财,结果死刑临头又想求生,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敛财忘命 贪官缘何这般贪

  从领导干部蜕变为腐败分子,沦落为死囚不禁令人沉思。

  毙命贪官的堕落,必然有由小到大的演变过程。剖析其过程,不难发现,大致有以下几步: 第一步,发现自己“不足”。当官之初,他们都能廉政为民,但随着地位的变化,出国和大款接触的机会多了,看到别人穿名牌,吃酒店,住洋楼,包“小蜜”等,心理上慢慢地失去平衡,越比越觉得自己不足。

  第二步,尝到权力甜头。1984年是戚火贵当上农场场长的第一个春节,农场职工给他送礼,起初他还有些害怕,但很快就被占有欲俘虏了。“红包”不仅改变了他家收入拮据的状况,还使他品尝到权力和众人“进贡”的风光。

  第三步,试探周围的“反应”。贪官在第一次得手之后,由于心慌,并不急于再受贿,而是关注反腐动向,静观周围动静,看看别人反应。当看到别人潇洒依旧时,便认为别人同样在以权谋私,于是心理上的“戒线”便动摇。

  第四步,放心大胆地“伸手”。当贪官多次受贿都未被发觉,他们的胆子也就大了起来。

  第五步,提高生活“档次”。贪官们总把钱分成三份,一份交给老婆存起来,一份买楼“阔起来”,一份留给自己“乐起来”。这似乎已是一个规律。

  第六步,跨入“告不倒”行列。既有贪,就会露出尾巴,也就有人去揪。但开始往往不仅动不了贪官一根毫毛,甚至还会出现越告越升,越告越贪的现象。因为,他们大都已经编织了一张繁密而坚固的关系网。

  经过这样六个步骤,一个标准的贪官就算“炼”成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他们财源滚滚,花天酒地,呼风唤雨,但他们已经没有回产头之路。正如德国作家布莱希特所说:“贪欲从一开始就预示着要在牢狱里告终。”

  当然,这个过程只是贪官们贪的演变过程,是每个贪官共有。而他们各自贪的“缘由”,事实上也正是这些缘由的存在,加快了他们贪的“速度”,加快了他们毙命的“进程”。

  大致有以下几种“贪由”。一是为财而贪。这些贪官对金钱的占有和追求达到如痴醉、疯狂的程度。二是为子女而贪。贪官攫取巨额家财,有不少是为了子女着想,让他们出人头地,成为享受荣华富贵的新生贵族。三是为情人而贪。四是为赌而贪。赌博如同大烟,容易使人上瘾。赌输了,要翻本,因而只有贪。于是在赌与贪中越陷越深,终不能自拔。

  “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这条至理名言,为什么在贪官面前显得苍白无力?也就是说贪官为什么面对金钱、美女等诱惑,会造成不可收拾,最终走上不归路呢? 这里除了客观环境、条件等外界原因之外,归根到底还是内在因素在起作用。一是满足的心理;二是侥幸心理;三是攀比心理。

  治贪“救命”尚需“人”“源”同步

  2000年3月6日,胡长清获准在看守所会见妻子和儿女,一个小时的会见时间到了后,胡的妻子孙××向胡长清磕了一个头,而胡长清则拱手向妻子作了一个揖,临别,四双手紧紧握在一起,四个人都为这生死离别流下了痛苦悲伤的眼泪。其情其景,何等凄惨!作为一个罪人,这又能怨谁呢!作为一个罪人的家属,承受的又是怎样的痛苦!而作为一个为官者,对此,又该接受怎样的心灵震撼!又该如何使自己避免成为这般悲剧的“主角”,不至于自己把自己打倒?

  首先要过好学习关。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学习意识,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用科学理论和先进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努力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牢记群众观念,永葆人民公仆本色,当好人民勤务员。其次要抓好自律关。为官者只有强化自律意识,才能抵制市场经济下各种诱惑。一是不目攀比。在名利权上要知足,不为名利所累。二是不放纵自己。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权力、美色、金钱面前不放纵自己。三是不追求奢侈。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耐得住艰苦,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四是不忘记根本。拥有一份权力,就意味着有十分责任,应把有限的权力用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再次要抓好家庭关。廉政必先廉家,自觉执行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的监督。过好家庭亲属关,树立清廉的家风,是拒腐防变的一条重要防线。第四要抓好社交关。为官者在“八小时”之外,应始终要牢记自己的责任,始终把自己置身于党的规范约束之中,确立健康的生活观,自觉做到不义之事不为,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行不干。这样可避免钻入别人的圈套,授人以柄,为其所用,被人牵着鼻子走而陷入不能自拔的犯罪深渊。

  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第一必须制约权力。从体制和机制上对权力进行制约,规范权力的运行程序,对职权作科学合理的分解,使各个岗位、各项职权之间相互监督,避免单个部门或个人权力过分集中。抓住体制转换中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这个重点,完善从政行为规范。第二,实行依法治腐。一是加大某些专项法律的制定;二是完善现行法律,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只要我们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对腐败行为实行严刑重罚,那么,腐败现象一定会得到遏制。

  同时,还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党内党外、自上而下的监督网络,切实做到见微知著,防止小节变大恶。贪官不清,反腐败就不会停止。愿毙命贪官的枪声能够警钟常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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