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查办案件与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并重 确保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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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纪委二室全体同志通过进一步学习省委《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和省纪委,〈关于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积极推进警示训诫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室工作特点,提出今后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落实警示训诫防线建设要突出三个坚持,体现四个做到:

  即三个坚持:

  (一)坚持查办案件中落实警示训诫防线建设的长期性。案件室要充分认识到警示训诫防线建设是案件查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案发率高与低的调节器,只有查中防,查中堵,才能有效的遏制案件的发生。

  (二)坚持查办案件中警示训诫防线建设贯穿与各个环节的全程性。案件室要充分认识到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在案件查处工作中的重要性,它是案件走向的方向标,既能给办案人员及时突出办案重点提供引导,同时也可通过有效的教育使被警示训诫对象主动配合调查取证,提高办案质量,加速办案进度。

  (三)坚持查办案件中促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的发展观。随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不断深入,警示训诫防线将会遇到新的课题,这就要求我们案件室要从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用全新的思维去工作,使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创新和发展。

  四个做到是:

  (一)做到及时发现,变事后监督为事先监督,争取警示训诫防线建设的时效性。

  (二)做到迅速制止,变被动查处为有效控制,争取警示训诫防线建设的有效性

  (三)做到有效预防,变口头预防为制度设防,争取警示训诫防线建设的针对性。

  (四)做到主动纠正,变有错再纠为事先提醒,争取警示训诫防线建设的主动性。

文章来源: (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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