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强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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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从召开的西安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党员干部有腐败苗头和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就会收到提醒、督导、纠错通知书或接受提醒、诫勉和训诫谈话,下半年西安市将围绕强力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

  建立三项制度

  据了解,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目的是及时教育、挽救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干部,主要有警示提醒、训勉督导、责令纠错3项基本制度。

  警示提醒立足于事前防范,对群众有反映,在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项目、重要人事任免等方面可能出现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通过发提醒书、询问函、提醒谈话等形式,告知应注意事项和问题。诫勉督导立足于动态监督,对廉洁从政、道德品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或出现一般性决策失误和工作偏差的党员干部,发督导通知书、监察建议书或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中止错误行为,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要求。责令纠错立足于保护挽救,对已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规违纪,情节较轻可不予处分的,通过发纠错通知书、训诫谈话,责令纠错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以上指出问题要求限期改正的,时间一般为2个月,确需延期的,不超过4个月。

  防止三种错误

  据悉,今年上半年西安市实施警示提醒240人,诫勉督导52人,责令纠错33人。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焦安发指出,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教育、保护、挽救大多数党员干部的有效途径,要准确界定警示训诫的对象,注意划清党员干部犯错误是一贯的还是偶然的,是工作中的偏差还是失职渎职。同时要注意防止三种错误倾向:对严重违纪者以训了之,以警示训诫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把警示训诫与一般性思想教育混淆,随意扩大警示训诫范围;用警示训诫代替行政管理手段,用警示训诫方式代替政府、企事业单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文章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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