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领导,强化组织协调。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规划,制定了《关于做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由常务副县长、县纪委书记任召集人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协调有关问题。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机构,配备了纪委委员,聘请了党风廉政监督员,形成了上下联动的组织网络。
二、抓教育,强化廉政意识。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实行县乡分级负责,以乡镇、村两委成员以及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加强党纪法规教育,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
三、抓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在村级组织全面推行村财民理乡监管、重大事项票决、财务审签、廉政承诺、任前谈话五项制度,在基层站所推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绩效考评、责任追究六项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钱、管事的长效机制。
四、抓监督,强化制约作用。开展乡镇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常委会述廉述效工作,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扩大党内监督。加大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及乡镇政务公开、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好转。
五、抓惩处,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以查促廉,以查促纠,以查促建,惩防并举,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仅2008年初核农村基层各类违纪案件36件,其中转立案17件,结案17件,给予17名违纪村党员干部党纪处分。对71名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村党员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21名工作出现失误或偏差的村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9名有轻微违纪行为和一般性错误的村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令纠错。
文章来源:西乡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