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四个延伸”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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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今年,绥德县向村级组织实行“四个延伸”: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组织延伸。县上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起县、乡、村和基层站所三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二是要把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向村级组织延伸。制定了《绥德县警示训诫防线具体实施办法》,对发现有苗头性问题或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制度;三是把述职述廉制度向村级组织延伸。按照年初公开承诺、年终述职述廉、年底考廉的步骤进行,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四是把廉政谈话教育向村级组织党员干部延伸。对每次村级换届后新任的村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让他们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就廉政勤政方面做出表态和承诺。
为使该项举措得到贯彻落实,该县实行由纪委常委包抓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包抓重点村。目前,全县661个行政村和67个基层站所都鉴定了责任书;对52名村党员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20个村组织的干部试行了述职述廉,群众满意度达89%;对46名新任村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并举办了三期村干部培训班,群众对村干部的满意度得到提高。
 

文章来源:绥德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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