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富平县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精心布署,夯实责任。我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农业局等12个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工作中出的问题进行“会诊”。下发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等文件,做到分工具体,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形成氛围。我县结合廉政文化进农村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在乡镇、行政村和基层站所开展了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内容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牌500余个,各种标语、横幅800余幅。在“心系基层,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中,共为群众办实事好事53件。筹集各类资金720万元,改建、扩建、新建村室活动场所253个,基本满足了村干部办公、党员活动、群众培训的需要,同时也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提供了“固定阵地”。
三、抓点带面,示范推动。我们以“抓点示范、巩固基础、全面推进”为工作思路,在全县设立了一个示范乡镇(淡村镇)、三个示范点(杜村镇褚塬村、留古镇惠刘村、淡村镇瓦窑村)和一个基层站所(杜村财政所),建立了27个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试点村,由县级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负责包联,率先开展各项工作。通过示范点的带动,全县24个乡镇、337个行政村和153个基层站所都成立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两委会职责》、《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民主理财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各种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据统计,全县共设立专职纪检委员490人,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337人。
四、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我县在工作中重点抓了四个方面。一是抓教育。按照“分级负责、全面开展、注重实效”的原则,在2007年4月份和6月份分别由县乡两级对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及两委会的负责人、基层站所的负责人、纪检委员等进行了专题培训,共培训基层干部1300余人(次)。二是抓检查。对近年来国家实行的“两免一补”、退耕还林(草)、扶贫救灾、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的落实情况开展了一次“回头望”,共查出问题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 三是抓清理。共清理32个村的财务,涉及违规资金近10万元;清理农村信访积案18起,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同时对乡镇、学校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清查。四是抓公开。对“三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等进行了规范,明确要求每季度至少要公开一次,紧急事项随时公开,群众想知道、不明白的重大事项和财务收支情况要做到明细公开。同时建立了质询制度,对“三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和检查,坚决防止不公开、不及时公开和假公开的问题,使公开率达98%。
文章来源:(富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