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安部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专项督察办公室了解到,分赴全国各省(区、市)的督察组按照公安部的总体部署,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各地公共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问题,督促各地坚决予以整改。
笔者认为,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各地公共安全隐患值得推崇。暗访好就好在检查工作深入扎实,一改过去那种先听取被查单位的工作汇报,然后再采取选几个单位走马观花看一看的做法,暗访人员以普通公民的身份,直接深入到基层单位,了解实际情况。表面上看,这只是检查形式的不同,实质上是领导机关工作作风的一大转变。
文章来源:(秘书处)